2024年3月19日,来源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朝阳监管分局的消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辽宁省分行提交的《关于国宇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已获批复。经审核,国宇已被核准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市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拟任人应自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朝阳监管分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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