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十七中

普法进校园

3月18日,象山区法院法官、十七中学法治副校长李楚云走进十七中学,以“拒绝校园欺凌,共建平安校园”为主题,为学生们讲授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课,引导同学们心有所畏、矩有所守、行有所止。校师生通过现场聆听和视频连线的方式参加了活动。

普法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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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遇到过校园欺凌吗?”课堂上,法官通过PPT授课的形式,向学生们讲述了发生在校园的欺凌和暴力案件,以鲜活的案例、通俗易懂的语言介绍关于校园欺凌者的法律责任,传授预防校园欺凌的知识。引导学生不做校园欺凌的施暴者,不做忍气吞声的受害者、不做冷漠的旁观者,更不要做起哄的助恶者。要遵纪守法、在遇到不法侵害时,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坚决向校园欺凌说“不”。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同学们积极提问、踊跃发言,纷纷表示这场法治课令人受益匪浅。

最后,学生代表在“拒绝校园欺凌,共建和谐校园”的横幅上郑重签名,表明了远离校园暴力,反对校园欺凌,争做文明学生坚定决心。

少年强则国强,法治精神的教育宣传工作是助力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的重要一步。此次普法进校园,进一步增强了同学们的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提高了学生们分辨是非的能力,让同学们正视了校园欺凌,增强了文明守纪的意识,提高了抵制和防范校园欺凌的能力,下一步,象山区法院将依托一校一法治副校长的长效机制,深度开展院校共建,紧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主线,继续推行“点单式”普法,为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建设平安、和谐校园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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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法有约”团队寄语

学习民法典,珠玑十万言。

一二六0条,章节汇七编。

普法明事理,立法固根基。

学法衣冠正,尊法享人权。

让我们下期再见

作者:唐柳丽

编辑:唐柳丽

校对:戴嘉隆

初审:马贵君

审核:李思亲

图片来源:唐柳丽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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