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中驰广场经营秩序、依法有序管理,提升城市品位,保障交通安全畅通,营造文明、和谐的良好环境,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及城市综合管理有关规定,自即日起,由汝南县城管局、古塔街道办事处、汝悦社区组成联合整治小组,开展沿街商贩占道经营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汝悦社区中驰广场门前、物华路南北两侧和祥和路东西两侧一律禁止摆摊售卖。
二、沿街各流动商户统一安排到中驰广场内部统一经营,前三个月免费,以后只收取卫生管理费。(由经营户与管理方协商定价)
三、汝悦社区、中驰广场统一规划位置,有意愿在此经营商户需申请报名,各商贩按照相关规定,在规划区域内按时、有序、合法经营。另汝悦社区、中驰广场确保各经营户具备经营条件。
四、在规划区域外,任何商贩不得私自违规经营。
五、违反上述规定摆摊设点售卖商品的,第一次予以警告,责令自行纠正行为,并拍照留证;第二次一律没收售卖商品及相关设备,并依据按照相关法规对违法占道、违法经营行为依法处罚。
六、中驰广场门前及周边道路、交叉路口等繁华地段,作为重点区域,从严、从重查处摆摊设点和临时流动摊点。
七、摊点规划及经营时间由汝悦社区负责统一通知。自通告发出之三天内,请商户自行拆除,三天后对没有自行拆除
八、的摊位,由城管局、古塔街道执法中队依法强制拆除。
九、有意愿在规划区经营的人员,自发通告后到汝悦社区报名参与摊 位分配。
十、经营范围与条件
1.经营者应在管理方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超范围经营。
2.经营者长期不正常经营,连续关门7日以上,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日以上(春节除外)未营业,管理方将有权解除合同,经营履约保证金不退。
3.经营者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商业小吃街的各项规章制度。
4.经营者必须持证经营,并确保其经营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最终解释权归汝南县城管局、古塔街道办事处、汝悦社区联合整治小组所有。
编辑:小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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