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净化消防安全环境,持续深化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形成警示震慑效果,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曝光一批火灾隐患单位,请各社会单位引以为戒,确保消防安全。
01
盘锦・大洼区韧真教育培训机构
详细地址:大洼区双桥街天格东湖湾小区B区18号楼底商108-109号。
火灾隐患:应急照明灯损坏;广告牌电线散乱未固定;广告牌遮挡逃生救援窗口并有不能随时打开护栏;另一个安全出口锁闭。
处理结果:责令限期改正。
02
盘锦・盘山县盘锦阳光格林酒店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盘山县太平镇东五村。
火灾隐患:消防控制室当日值班人员未持有相应职业资格。
处理结果:责令整改。
03
铁岭・清河区嘉庆园老年公寓
详细地址:清河区清开路107号。
火灾隐患:西侧养员房走廊内未设置消防软管卷盘,存在消防设施的配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按照国家标准配置消防设施”。
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责令该单位改正,并处5000元的行政处罚。
04
铁岭・颐嘉老年公寓
详细地址:银州区南环路36号
火灾隐患:主楼东侧外墙窗户处设置影响逃生的铁栅栏。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规定。
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并处8375元的行政处罚。
05
朝阳・鑫淼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亚澜湾小区)
详细地址:双塔区文化路三段34号312。
火灾隐患:该单位消防控制室仅且只有一名符合资质人员值班,未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处罚结果:给予该单位罚款人民币5155元的行政处罚。
06
朝阳・朝阳市救济救灾捐助物资储备中心
详细地址:龙城区西大营子镇西沟村
火灾隐患:该单位控制设备、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稳压设施、消防水炮、喷淋系统、排烟设施全部停用,存在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处罚结果:对该单位处罚款人民币18500元的行政处罚。
07
葫芦岛・东伟生鲜水果超市
详细地址:葫芦岛市兴城市宁远办事处南关
火灾隐患:四层北侧冷库内使用可燃材料(聚氨酯保温板)装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和《冷库设计标准》(GB50072-2021)4.3.2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决定予以临时查封。
08
葫芦岛・绥中镇滋一味烧烤店
详细地址:绥中县绥中镇和平街公园小区17-南1号
火灾隐患:二层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间有杂物占用疏散通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绥中县绥中镇滋一味烧烤店罚款人民币500元的行政处罚。来源:辽宁省消防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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