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网络空间秩序,白银市公安机关主动创稳,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着力营造晴朗网络环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案例一

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平川区居民宋某某在网络短视频平台发布多个虚假信息,造成了不良影响。经平川公安分局办案部门调查取证,查实宋某某为吸粉带货,在网上搜索不实视频信息后,对口型重新录制视频发布以吸引粉丝关注。1月18日,平川公安分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对宋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4年1月22日,白银区居民罗某某在网络短视频平台发布虚假信息。经白银公安分局办案部门调查取证,查实罗某某明知发布信息为网络谣言的情况下,仍然编辑配图转发。1月26日,白银公安分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对罗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三

2023年12月27日,会宁县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会宁籍人员孟某某在异地发布网络短视频,称会宁某小区发生重大刑事案件,经调查核实孟某某发布的信息为不实信息。2024年2月29日,孟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陈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3月1日,会宁县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十九条规定,对孟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四

近期,会宁县公安局接到网民举报,会宁县居民张某某在网络直播间传播谣言。经办案部门调查取证,查实张某某于2024年3月7日在直播时散布不实信息。3月15日,会宁县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对张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五

近期,景泰县公安局接到受害人报案称遭到网络暴力。经办案部门调查取证,查实本地居民余某某在发布网络短视频和直播过程中多次诋毁辱骂受害人。3月15日,景泰县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对余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白银公安提示

网络信息生产者在网络上散布谣言、谩骂侮辱他人、侵犯他人隐私等违法行为,不仅扰乱网络秩序,而且贬损他人人格和名誉,公安机关都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白银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