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央视消息:

邯郸被害人掩埋地坑深56厘米,网传2米为不实信息;犯罪嫌疑人有预谋作案,为掩埋尸体分两次挖坑。

近日,广东清远市阳山县一名13岁男孩在公园附近的一处房子内“性Q”一名8岁女童;

警方做出了:嫌疑人陈某某不满14周岁,无法追究其刑责,故对此案不予立案的决定。

2009年,哈尔滨市两个13岁的男孩,将一个18岁的女孩强奸,事后为掩盖罪行,之后又向受害者身上泼汽油,打算烧死受害者!受害女子捡回一条命,但还是被严重毁容。

因为两名作案者,作案时未满14岁,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两人竟都被免于刑事处罚。

2013年5月13日,13岁少女肢解自己的同窗好友,只因嫉妒她的美貌。如今呢,嫌疑人已经回归社会。

2014年,四川富隆一个13岁男孩撞倒一个3岁女童,害怕爸妈赔钱,于是把女孩丢进化粪池里淹死。

2015年,湖南三名学生先用棍棒击打女老师头部,用毛巾捂住女老师口鼻将其闷死。

三人中,年龄最大的13周岁6个月,最小的不满12岁。

2018年,南鲁山,一名16岁少年强J了17岁少女,赔偿8万元后回到学校重新上学。

同年,沅江一名12岁男孩杀害了自己的母亲。

作案后,这名男孩还将母亲的尸体锁在二楼卧室,案的菜刀也被扔到房屋后的鱼塘中;

而他则神情镇定地应对着平日里十分宠爱他的外公的问询。

被抓时,他对警察说:“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妈”,这一系列的动作,是一个正常12岁男孩能做到的?

他也是被短暂的收容教养后。

2019年10月24日,大连市沙河口区有一名10岁女孩小淇被13岁男孩蔡某某杀害,身中7刀。

嫌疑人蔡某某将美术班补课结束路过的小淇带至家中,想要与其发生性关系遭拒绝,便将小淇杀害,抛尸在住处对面的灌木丛中。

2020年8月10日宣判;

小淇父母告诉记者,案发后9个多月以来,蔡某某父母一直未就此事向小淇一家道歉,也没有进行任何经济赔偿,孩子一直在殡仪馆。

经过法院审理,因蔡某某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蔡某某被收容教养三年。

据说,被短暂的收容教养后,蔡某还跑到同学面前炫耀自己杀死女孩的整个过程。

2020年4月14日,安徽宣城一个10岁女孩走失,18日女孩的尸体被找到,而从14日到18日期间,犯罪嫌疑人——女孩13岁的堂哥,还骑着电瓶车到处闲逛。

这是怎样可怕的心理素质?

一个正常的成年人,都无法直视凶杀案的现场,而他在杀害自己妹妹后还能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到处闲逛?

2024年1月,湖北4岁女童疑遭未满12岁男孩杀害,家属:“这男孩太平静了”,案发后不止一次撒谎!

最后,男孩因未满12岁,无刑事责任能力,男孩接受心理矫正6个月。

家属称:这已是最长时间了。

在我看来,法律更要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年纪小是借口,坐火车12岁就要买全票,犯法了12岁就可以免死吗?

对此大家怎么看?

我是文刀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