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3月20日电,友发集团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通知内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经审查现决定,对友发集团与云南云霖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不予禁止。友发集团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