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0日,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广西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唐诚希受贿一案。百色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唐诚希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
2004年至2023年,被告人唐诚希利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副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让下级农村信用社机构处理发票的名义,及为私人企业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职务晋升、银行贷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共计697.0131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
唐诚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唐诚希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唐诚希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唐诚希亲属、百色市委政法委、财政局干部代表40余人旁听了庭审。
百色中院
来源丨 百色中院
文/图丨 黄丽叶 谷 林
编辑丨 隆海亮
审核丨 林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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