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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三)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鹤庆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2名党员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1.杨芍志,中共党员,鹤庆县西邑镇七坪村委会村民,2024年3月13日9时9分许,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2.施旭伟,中共党员,鹤庆县金墩乡金墩村委会村民,2024年3月14日19时11分许,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鹤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鹤庆县监察委员会

2024年3月20日

(来源:鹤阳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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