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召开干部大会,宣布包头市委决定:李晓帆同志任包头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一级高级警长,提名任市公安局副局长(正县级)。

李晓帆 资料图

会上,包头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科长李晓刚宣读了关于李晓帆同志的任职决定。

李晓帆表示完全服从、坚决拥护组织的任职决定,自觉把对党忠诚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上,真抓实干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齐心协力推动包头公安率先实现现代化,以一身正气为打造更加山清水秀的警营生态作出应有贡献。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综合处处长张磊,包头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两新”党工委书记赵永欣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国明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各公安局(分局)、市局直属各部门主要领导参加会议。

李晓帆简历

李晓帆,1972年5月生,中国政法大学大学学历,法学学士,中共党员。

曾任:

  •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委副秘书长;

  •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处级)

现任: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一级高级警长,提名任市公安局副局长(正县级)。

来源:网络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