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消防法,山东胶州市一仓储服务部被罚1.85万

山东胶州市消防救援大队近期对胶州市鑫胜海源仓储服务部违反消防法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85万元的行政处罚,处罚信息摘要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胶州市鑫胜海源仓储服务部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70281MA94XN9Y5C

法定代表人:

张*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胶消行罚决字〔2024〕第005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较轻违法

违法事实:

仓库内南侧1处室内消火栓无水,压力值为0Mpa,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草料仓库内未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厂区内未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1.85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3-12

处罚有效期:

2024-03-12

公示截止期:

2027-03-12

处罚机关:

胶州市消防救援大队

潇湘晨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