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1日,是 “云南绿孔雀案”一审判决四周年的日子。
今天我们之所以与大家再次回顾该起预防性诉讼,背后的根本原因是全球仍有无数像绿孔雀一样处于存续危机的物种,面临着栖息地破坏的重大威胁。我们能否有效消除威胁,为这些物种和人类留下共存的家园,依然是重大考验。但绿孔雀案的结果应给予我们信心:唯有尽早且坚定地凝聚各方采取保护行动,尽全力将对生物多样性的损害防范于未然,生命就有希望。
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通过了《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简称《昆蒙框架》) (CBD, 2022):
“尽管不断作出努力,生物多样性仍正以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速度在全球范围恶化。
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政府间科学-政策平台于 2019 年发表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全球评估报告》 :在所评估的动植物组别中平均约有 25%的物种受到威胁,这意味着有大约 100 万种物种已经濒临灭绝,如果不采取行动来降低生物多样性丧失驱动因素的强度,其中许多物种将在几十年内灭绝。如果不采取行动,全球物种灭绝的速度将进一步加快,而现在已经比过去一千万年的平均水平快几十、甚至几百倍。”
自然之友在提起“云南绿孔雀案”之后,并未停止通过诉讼为更多物种争取预防性保护的努力,并不断推动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环评制度完善,使其有效发挥出防范生态破坏的“重要防线”作用。“云南绿孔雀案”中环评单位对绿孔雀的评价失实,但法院未判决环评单位承担法律责任。但自然之友并未放弃努力,时隔7年,自然之友提起的“连云港半蹼鹬案”,法院判决环评单位因未评价项目建设区域的鸟类情况,应与造成项目的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未来,我们也将继续努力推动更多物种的栖息地免受破坏,并推动环评等保护制度的完善。
在此,邀请您加入自然之友月捐,支持我们保住更多濒危物种和它们赖以生存的栖息地,而不是让它们只留在人类的回忆里!
案件回顾
“云南绿孔雀案”是绿孔雀保护行动的一部分。
2017年3月,自然保护工作者顾伯健告知我国著名野生动物摄影师奚志农老师位于云南红河中上游河谷的绿孔雀栖息地正面临水电站破坏的威胁,奚志农老师及其成立的野性中国团队迅速赴现场开展调查。与此同时,奚志农老师联系自然之友和山水自然保护中心加入推动。
各方通过发布公众号文章、向主管部门致信、与相关方座谈等方式,仍无法遏制住水电站建设破坏绿孔雀珍贵栖息地的情况下,自然之友于2017年7月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并在动植物专家、户外漂流专家、摄影师等各方的支持下紧急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获得生物多样性数据后开展生态红线政策倡导。最终,在社会各界的努力下,推动位于云南红河中上游河谷的绿孔雀栖息地划入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最终绿孔雀栖息地免于被水电站破坏的威胁。
2020年3月21日,自然之友收到来自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昆明中院)的判决书。历时近三年的中国首例野生动物保护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自然之友“云南绿孔雀案”作出一审判决。
昆明中院一审判决,立即停止基于现有环境影响评价下的戛洒江一级水电站建设项目,不得截流蓄水,不得对该水电站淹没区内植被进行砍伐。
判决书确认了以下事实:
戛洒江一级水电站的淹没区是绿孔雀频繁活动区域,构成绿孔雀生物学上的栖息地,一旦该栖息地被水电站淹没,对该区域绿孔雀所产生的损害将是可以直观估计预测且不可逆转的,戛洒江一级水电站建设项目对绿孔雀存在重大风险。
戛洒江一级水电站淹没区内存在数量众多的极危物种陈氏苏铁,由于此前就未进行过环境影响评价,在此情况下不作任何补救,仍按原定建设方案进行清库砍伐显然不妥。
陈氏苏铁
《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戛洒江一级水电站淹没区大部分被划入红河(元江)干热河谷及山原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在该区域内,绿孔雀为其中一种重点保护物种。
绿孔雀在岸边活动,庄小松/摄
作为中国首例野生动物保护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绿孔雀案”获得了来自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
被评为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主办的“世界环境司法大会全球十大生物多样性案例”,也是我国司法领域唯一入选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展览中国展区的案例
在此,邀请您加入月捐,支持自然之友持续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在为“绿孔雀保卫战”努力的多年间,野性中国、猫盟、山水自然等活跃在环保领域的兄弟机构,始终和自然之友一起并肩作战,保护着绿孔雀以及众多像绿孔雀一样的濒危野生动物。今天,请和我们一起倾听它们的“声音”。
@ 野性中国
@ 山水自然保护中心
@ 猫盟CFCA
从立案到一审判决,“绿孔雀案”获得了媒体持续而深切的关注。2024年3月21日是“绿孔雀案”一审判决四周年的日子,在今天这个具有重要意义的日子,我们选择了部分产生了深远影响的报道,请大家一起来读一读。
三联生活周刊
《全国首例!“绿孔雀”能够抵挡住水电站吗?》
2020年3月20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云南绿孔雀”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新平开发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基于现有环境影响评价下的戛洒江一级水电站建设项目。从2018年8月开庭审理,这起全国首例濒危野生动物保护预防性公益诉讼案终于迎来了一个阶段性的成果,但离最终胜利尚有距离。
中国新闻周刊
《全国不足500只,“百鸟之王”绿孔雀逼停云南玉溪最大水电项目》
2020年3月20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国首例野生动物保护预防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云南绿孔雀公益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新平开发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基于现有环境影响评价下戛洒江一级水电站建设项目,不得截流蓄水,不得对该水电站淹没区内的植被进行砍伐。
判决结果对水电站摁下了暂停键,项目未来是否会复工还有待观察。
新京报
《云南绿孔雀栖息地水电站被判停建,专家建议划定保护区》
持续两年零八个月后,国内首例濒危野生动物保护预防性公益诉讼——“云南绿孔雀公益诉讼案”有了判决结果。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云南戛洒江一级水电站建设方被判立即停止基于现有环境影响评价下的水电站建设项目,不得截流蓄水,不得对该水电站淹没区内植被进行砍伐。
财经杂志
《特稿 | 疫情改变200只绿孔雀与30亿水电站项目博弈》
2020年“新冠”爆发,病毒源头指向野生动物,如何保护野生动物是全社会高度关注的话题。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云南200余只绿孔雀与总投资30多亿元的嘎洒江一级水电站争夺“地盘”的诉讼,拉锯近3年迎来一审宣判,但这并非终局定案。
《新华社》
Hi,我是绿孔雀,谢谢还我的栖息地
人类社会的发展史,也是人类利用野生动植物资源不断发展的历史,愿我们能像保护自己一样保护野生动物。然而,工业革命以来的近两百年,伴随着人口数量膨胀和经济快速发展,野生动植物的种类和数量以惊人的速度减少。
通过这部短片,我们将一起走近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绿孔雀,以“绿孔雀”的口吻阐释了蓝绿孔雀的区别,以及绿孔雀的生存现状。片中可见栖息地内的绿孔雀展示着自己美丽的身姿,同时也有环保组织为保护绿孔雀忙碌的身影。
媒体一系列的报道,引发网友热烈反响。
绿孔雀在江边觅食,庄小松/摄
绿孔雀在林中,图源:奚志农/野性中国
自然之友仍将行动不息,让更多公众认识到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性,并参与到包括绿孔雀、半蹼鹬等在内的濒危物种保护中来。
感谢一直以来持续关注“绿孔雀保卫战”的媒体、社会公众、科研机构、公益组织、艺术家、专业人士、志愿者和月捐人们,希望大家继续支持自然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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