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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便民利企有关改革部署,更好服务保障城市货运配送发展,促进提高城市货运配送效率,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 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 现将有 关 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不含危化品运输车辆),在赣州市中心城区道路不限行,高架路和高峰时段(7:00-9:00,17:00-19:00)除外。
二、其他车辆禁限行规定不变。
三、本通告适用于赣州市中心城区(包括章贡区、经开区、蓉江新区、赣县区和和南康区)禁限行区域。
四、通告自2024年3月20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3月18日
来源:赣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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