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学院招兼职教师166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兼职教师166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兼职教师166名,详见《新疆科技学院2024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兼职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协作精神和工作责任感,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党风廉政、师德师风方面问题;

(三)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具有中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或技能资格;优先考虑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专业技能资格人员;

(四)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专业技能,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促进我校学生知识结构的完善和实践能力的提高;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教学工作,原则上年龄要求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

(六)至少能承担一个教学周期(教授一门完整课程,或指导一个完整的实习、实训,或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以上的教学工作;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三、报名时间

2024年3月20日10:00至2024年12月20日18:00。

四、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照网上报名、简历筛选和资格审核、组织面试、签订协议等步骤实施。

(一)应聘人员登录新疆科技学院招聘网(http://zp.xjust.edu.cn/)进行注册报名,并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和岗位。

(二)在“通知公告”栏目中选择“新疆科技学院2024年招聘兼职教师公告”。

(三)下载并填写《新疆科技学院兼职教师信息表》。

(四)将《新疆科技学院兼职教师信息表》及相关支撑材料(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明材料、工作经历、教学经历和能反映专业技能或教学水平的相关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

五、相关待遇

(一)课时费:兼职教师课时费具体按照《新疆科技学院校外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试行)》薪酬标准执行,具体为:课堂授课工作量按照讲师200元/课时、副教授300元/课时、教授400元/课时核定;实践教学工作量、非课堂教学工作量税前标准参照当年度校内标准进行核定。仅具备行业职称或行业职称高于教学职称的,按行业职称降一档标准发放课时费。

(二)交通费:居住地为库尔勒市区以外兼职教师,每学期按照《新疆科技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按对应标准报销一次家校往返交通费。

(三)生活保障:聘期内与校内自有教职工享受同等餐补标准。非库尔勒市、库尔勒市无住房,入住公寓按学校标准收取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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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学院招青年专任教师53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2024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聘青年专任教师53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第一批招聘青年专任教师53名,详见《新疆科技学院2024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聘青年专任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设置一览表”)。

二、报名

(一)网络报名时间

2024年3月20日10:00至2024年12月20日18:00。

为体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选拔优秀人才到我校工作,所有应聘人员均需在网上进行报名。

(二)网络报名方式

1. 应聘者登录新疆科技学院主页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选择多个岗位报名的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 所有招聘岗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新疆科技学院招聘网(http://zp.xjust.edu.cn/)进行注册报名,并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和岗位。

三、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拟录用人员须在报到前将个人档案转递至我校,未转递个人档案的无法正常办理入职手续。经岗前培训合格的新聘人员与学校正式签订合同,首次聘用期为3年,聘用期间纳入学校自聘人员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对隐瞒患有精神病史、癫痫、抑郁症等不适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报考人员,一经核实解除聘用合同。

(二)工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执行,在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和调资等方面与学校当前自聘人员享有同等待遇及标准,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学校相关规定统一执行。博士研究生报名人员,相关待遇面议。

(三)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即“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四)在岗位聘用、职称评定、培训教育、住房分配、考核奖惩、考勤管理等其他方面与学校当前自聘享受同等待遇。在资格推荐、选拔任用等政治待遇上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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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学院招自聘教辅人员11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聘教辅人员11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教辅人员11名,其中:实验员10名,教学科研秘书1名。详见《新疆科技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辅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

(一)网络报名时间

2024年3月20日10:00至2024年4月10日18:00。

为体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选拔优秀人员到校工作,所有应聘人员均需在网上进行报名。

(二)网络报名方式

1. 应聘者登录新疆科技学院主页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附件5)《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18年)》(附件6)、新设专业参考《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版)》(附件7),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选择多个岗位报名的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 所有招聘岗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新疆科技学院招聘网(http://zp.xjust.edu.cn/)进行注册报名,并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和岗位。

三、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拟录用人员须在报到前将个人档案转递至我校,未转递个人档案的无法正常办理入职手续。经岗前培训合格的新聘人员与学校正式签订合同,首次聘用期为3年,聘用期间纳入学校自聘人员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对隐瞒患有精神病史、癫痫、抑郁症等不适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报考人员,一经核实解除聘用合同。

(二)工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执行,在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和调资等方面与学校当前自聘人员享有同等待遇及标准,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学校相关规定统一执行。博士研究生报名人员,相关待遇面议。

(三)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即“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四)在岗位聘用、职称评定、培训教育、住房分配、考核奖惩、考勤管理等其他方面与学校当前自聘享受同等待遇。在资格推荐、选拔任用等政治待遇上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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