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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日前,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质效建设年”活动,锚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高质效办好每一件事情”,部署开展检察护绿、检察护企、检护民生、检促治理四大行动。即日起,荆州检察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介绍、解读四大行动方案。

荆州市检察机关

实施“检促治理”行动

近日,荆州市检察院印发《荆州市检察机关实施“检促治理”行动方案》,发挥检察机关主导作用,结合监督办案,延伸做实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再到社会治理的办案链条,注重透过案件背后的发案原因,从制度机制上找漏洞,从可整改、能见效的角度入手,高质效开展检察建议工作。

方案强调

以七个针对性措施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协同共治社会治理难题,以“我管”促“都管”,实现化解社会矛盾、堵塞治理漏洞、预防违法犯罪、维护公平正义的目的。

1

强化实施保障。

2

完善制度机制。

3

坚持质量先行。

4

抓实督促落实。

5

推进数字赋能。

6

注重统筹协调。

7

做好宣传总结。

方案要求

01

强化组织实施。

市院“质效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检促治理”专项行动办公室,各业务部门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加强对下业务指导,各基层院参照市院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

02

强化担当尽责。

市院各业务条线要迅速制定工作措施,包含数量、重点领域、预期效果等,各业务部门、各基层院要分别做好半年总结和全面总结,要注重用检促治理的数据、信息、典型案例、经验做法等牵引和推进“检促治理”行动走深走实。

03

强化检查考核。

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纳入检察官业绩考核,比照办案的工作量进行考核,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和权重,突出对调查核实工作开展情况、检察建议书质量、督促落实工作开展情况、检察建议落实效果等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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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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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娇

责任编辑|王云飞 鲁阳

编辑|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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