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22日讯 近日,仙游县检察院办理了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增加规定了“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以来莆田市第一起虐待看护人案

陈女士的奶奶因中风生活不能自理,2022年12月起,陈女士便以每个月 4800 元的工资雇佣保姆林某某到其家中看护中风奶奶,照顾其日常起居。2023年1月初,陈女士点开家中监控视频想看看奶奶的日常生活情况,没想到看到了触目惊心的画面,只见保姆林某某先是打了奶奶一个耳光,而后在老人上床的过程中推搡了奶奶一把至其头部磕碰到墙壁,在老人侧身的时候又用脚踹了一下,还暴力拉拽奶奶。陈女士心痛之余,非常愤怒,当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公安机关经调取查看陈女士家中监控视频发现,保姆林某某在照顾老人的日常起居的过程中,多次实施暴力拉拽、踹打等行为,其中一天甚至有多达六次的殴打行为,致使老人头部多次磕碰到墙壁。经鉴定,老人的头部受伤,伤情程度为轻微伤。

仙游县检察院经审查认定,林某某在短时间内多次实施殴打行为,不仅造成被害人身体多处淤青,达到轻微伤的后果,而且给被害人的心理造成极大伤害,情节恶劣,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以被告人林某某涉嫌虐待被监护人罪向仙游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提出了对犯罪嫌疑人从业禁止的建议。

日前,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林某某愿意认罪认罚,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同时对其禁止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五年内从事看护工作。

(陈静 陈琦 张心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