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三名中学生杀害同学的恶性事件,引发了社会的极大愤怒,事件已经过去了10多天,各界的声音不断传出。人们在愤慨之余,更多的是对校园霸凌和未成年犯罪高度危险趋势的担忧。除了一些被媒体关注到的极端案件外,还有多少类似案件却在未成年保护法的庇护下被忽视,得不到最基本的公道。

3月21日,有网友在网上求助,称自己孩子在河北保定涞源县燕赵学校读初二,前段时间和几名同学去饭店吃饭,在饭桌上发生口角,被几名同学扇耳光暴打。

离开饭店后,男孩又被多名同学脚踹、扇耳光,逼迫吃他们的剩饭。几名施暴者轮流殴打,从下午3点殴打受害者到凌晨1点,受害者下跪求饶也无济于事.其中一个施暴者竟持刀砍伤男孩的胳膊,伤口血流不止,施暴者看到流血才感到害怕,孩子打电话后被家长送到医院。

家长得知孩子被同学霸凌后,随即打电话报警,但警方做了笔录后,以四名施暴者年龄13-15岁,属于未成年为由,作出拘留不执行的行政处罚。目前几名施暴者已经正常返校,生活没受到任何影响。

而自己的孩子身上多处受伤,最长的伤口长达9厘米。让人气愤的是,在事发之后至今,没有见到施暴者中任何一名家属,连住院的治疗费用也是自己承担。而孩子被霸凌后,精神遭到极大创伤,出现厌学、自闭等症状,甚至在夜间尿床等不正常现象。

受害者家属曾要求警方对事件作出处理,还自己孩子一个公道,但警方却让他们起诉对方来维护自己权益。但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打官司这件事并不容易。

施暴者大摇大摆,宛若胜利者,而被霸凌者只能躲躲藏藏,舔舐自己的伤口。这一颇为讽刺的反差,正是无数校园霸凌事件的现状。未成年人保护法出现最多的地方,竟然是对未成年犯罪者的庇护。而那些未成年的受害者,却成了法律遗弃的受害者。

几名施暴者家属无视受害者的诉求,不愿出面道歉连基本的医药费用都不愿意承担。如果我们任由这样的事情发生,最终公道只能从另一起极端事件中得到,而这样的结果,显然是和谐社会所不能容忍的。

校园霸凌几乎存在于每所学校,只是程度不同而已。但高危的霸凌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就是对那些未成年犯罪者的鼓励。有恃无恐的零成本犯罪,最终给社会带来的伤害远不止校园霸凌这么简单。

几名施暴者的家长因为法律的无力而选择冷漠,这种缺乏最基本人情道德的行为,带给社会的伤害往往超过霸凌本身。让受害者打官司维权,是法律对弱者的二次侵害,公道二字,在这起霸凌事件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去年成都一只烈犬咬伤3岁女童,在社会的高度重视下,狗主人当天被传唤,承担了巨额的医疗费用,还面临着严重的刑事处罚。未成年的孩子持刀砍人,却没有任何的法律约束。十三四的孩子和一只烈犬相比,谁更理智?谁的伤害更大?为什么受害人得到的结果完全不同?

最近多地检察院针对邯郸事件发声,喊出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这一个深入人心的口号。但口号代替不了法律,成年人之间的暴力行为逐年减少,而未成年犯罪愈发严重。而最重要的一点,是让犯罪者付出代价,法律除了震慑犯罪之外,也是对受害者的告慰。

别把受害者逼到以暴治暴的绝路上,那些阻止公平的挡箭牌,不要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