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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璟璟

3月21日,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内容聚焦预制菜范围、标准体系建设、食品安全监管和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4个方面,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预制菜范围,对预制菜原辅料、预加工工艺、贮运销售要求、食用方式、产品范围等进行了界定。《通知》中另外一个值得关注的重点,是明确了预制菜不能添加防腐剂。(中新社)

预制菜此前一再被推至风口浪尖,其是食品产业的风口,也是舆论场内备受质疑的对象。复盘预制菜的演化脉络,可谓典型的市场先行先试而监管后知后觉。很长时间以来,并没有一套精准适配的规范,来约束这一快速发展的新事物。于是乎,大众的发声与动员以及由此形成的民间监督力量,越来越坚定地站在了“预制菜”的对面。这显然不利于形成理性共识,也无益于预制菜趋利避害地健康发展。而新近印发的《通知》,则很好地填补了相应空白,其影响可谓深远。

关于预制菜,应该说此前两股趋势激烈对撞,导致乱象丛生。一方面是产业端的无序扩张,“预制菜”无孔不入、疯狂渗透,颇有“来势汹汹,攻城略地”的架势;而另一方面,则是消费端越发风声鹤唳、杯弓蛇影,预制菜在很大程度上被污名化乃至妖魔化……在这一大背景下,“抵制预制菜”加速成为一个价值议题,其脱离了“生产—消费”的市场逻辑、法治逻辑,而成为了抽象化、绝对化、情绪化的站队和互撕。要从根本上弥合这种裂痕,也迫切需要新规一锤定音。

最近发布的《通知》,从根本上厘清了关于预制菜的几大关键性疑问。比如说,明确了“预制菜到底是什么”。从具体立法行文表述来看,可以说极其考究,采用了标准的定义加列举式界定。既直接给出了预制菜的定义,更专门将面包、方便面等主食类食品以及中央厨房的“菜肴”排除在外。这背后的考量不难理解:原有法律可以覆盖的,无需重复立法。尽可能地将预制菜的内涵与外延限缩,有利于强化新规的穿透性、针对性和适用性。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预制菜虽经过工业化预制,但仍属于菜肴范畴,消费者在菜肴烹制过程中一般不添加防腐剂,规定预制菜中不添加防腐剂更加符合消费者期待。这一完整的思考、类同和推论过程,最终体现为了“预制菜不得添加防腐剂”这一重大的立法成果。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一条款,无异于是将预制菜从“工业食品”的一端向着“家常菜”的一端,用力拽了一把。

预制菜是“菜肴”,不单单是果腹充饥、功能性的“料理包”“能量块”。“菜肴”关乎着味道、品质,更关乎着尊严和体面。相信随着新规定分止争,预制菜的整个产业角色和社会角色,都能回到正确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