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

中共临沂市纪委机关

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

临沂市监察委员会

临沂市公安局

通报5起诬告陷害典型案例

其中涉莒南1起:

莒南县石莲子镇村民陈某某诬告某机关干部陈某有关问题

2023年10月,莒南县委组织部收到上级转来关于冒用他人名义反映某机关干部陈某违规干预案件办理、插手村干部选举等问题的信访举报。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不属实。经进一步核实,反映人系石莲子镇村民陈某某,其因与陈某亲属存在利益冲突,意图通过冒用他人名义举报使陈某受到处理,进而达到打压陈某亲属的目的,已构成诬告陷害。2023年12月,莒南县公安机关依法对陈某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