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季觉苏
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上海市税费征收服务和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4年4月1日起施行。这是上海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根据《意见》中关于精诚共治的要求,上海税务部门在全面摸底本市税费征管现状的基础上开展广泛调研及多轮探讨,总结提炼税费征收服务系列经验做法,以政府规章形式出台《办法》。
《办法》共五章三十三条,主要围绕税费征收服务、税费征收保障、监督管理等内容展开,重点突出税费皆重、多重权益保障、数据共建共享、全面监督保障、多方协同治理等理念。《办法》将税收、社保和非税征收工作贯穿始终,强调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全方位、多元化权益保障,通过深化数据共享应用,完善税费风险管控,推进各部门协同共治,为提升税费服务水平及征管质效提供制度支撑。
目前,税收工作格局由“税主费辅”转变为“税费皆重”,税费征管涉及服务、执法、监管多环节多部门,需要通过立法加强部门协作和社会协同,优化部门涉税信息共享渠道,提升税费征收和服务保障水平。同时,《办法》进一步优化税费服务方式,推动税费优惠应享尽享,在依法规范的同时充分考虑市场主体的权益保护,为市场主体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助力上海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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