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群众被个别商家误导

认为购买低速电动四轮车

(俗称老头乐)

不用上牌、不用驾照

违法无法处理

可以“逍遥法外”

但近日

吉安市峡江县一则真实案例

告诉了大家真相

老头乐”出现交通违法行为时

也会面临处罚

典型案例

3月5日13:30许,峡江县,水边镇玉华路玉华名居红绿灯路口附近,一辆无牌“老头乐”四轮电动车闯红灯通行,与一辆自行车碰撞后,电动车驾驶人蔡某未下车查看情况,也未报警,擅自驾车离开了现场。

 肇事逃逸!吉安一男子骑“老头乐”闯红灯后撞到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视频
肇事逃逸!吉安一男子骑“老头乐”闯红灯后撞到人!

针对此事故

办案民警经过摸排追踪

于3月7日上午

依法传唤“老头乐”驾驶人蔡某

接受调查

蔡某对当天

驾驶无牌四轮电动车

在玉华路玉华名居红绿灯路口附近

撞倒一名自行车骑行人员

的事实供认不讳

蔡某告诉民警

他撞倒自行车后

停车从后视镜看见被撞人员

自己爬起来推车走了

以为没什么事

就驾车离开了

当事双方达成协议

蔡某向被撞人员道歉后

办案民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

江西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 第一百条第一项

对当事人蔡某

肇事逃逸、 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

作出机动车驾驶证 一次性扣6分

罚款1000元的 严厉处罚

交警提示

市面上的“老年代步车”

多数属于道路机动车辆

但生产使用未纳入机动车管理体系

产品制动、转向、碰撞等性能

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

发生交通事故或有违法行为

也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未经驾驶培训交通违法多。在“老年代步车”的消费者中,大多是上了年纪的老年人,他们几乎未经过正规驾驶培训,不熟悉基本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通行规则,随意穿插、掉头、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更是常见。

二、维护权益难。由于众多“老年代步车”没有上牌,驾驶人也没有驾照和保险,一旦发生事故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部分驾驶人为了逃避处罚会选择逃逸,不仅给交管部门的事故查处、追责带来极大难度,事故中受害的其他人员获得赔偿的难度也更高。

交警提醒

为了道路交通安全

以及自己、他人的人身安全负责

希望所有销售商和消费者

不销售、不购买、

不驾驶、不乘坐违规电动三、四轮车

切莫驾驶此类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

来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