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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锋
深圳市罗湖区再现一起男子被判11年有期徒刑,却一天牢未坐的“纸面服刑”,而且,其名下明明有4套房产和另分得的1栋自建房,以及有轿车一辆,和有能力向他人出借150万元的资金,但其被法院判处的2366万元罚金却未被执行,尤其是法院“以赖某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由作出终结本次执行裁定,此后一直未恢复执行”,不能不让人感到惊讶。
尽管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查清情况并提请上级检察机关和上级法院依法采取了相关措施,但这起案件揭示出的问题,不能不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是有关部门有关人员渎职导致罗湖区这一男子被判刑11年而一天牢未坐,该处的罚金未被执行?还是有关部门有关人员有意为之,让涉事男子逃脱法律的制裁?
这名被判11年刑而一天牢未坐,被处罚的罚金被终结执行的男子为罗湖区的赖某。
青锋注意到,该赖姓男子是在2000年7月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被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批捕后在逃,2011年12月被抓捕归案,并于2013年9月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416万元。
赖某之所以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没有坐一天牢,从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在官网公布的情况看,是其被抓获归案送看守所体检时,其因“三期高血压”暂不能被收押,由海关缉私部门对其作出了取保候审的决定。也就是说,事出有因。
但为何法院将赖某缴纳的取保候审保证金50万元划付至执行专户后,以赖某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由作出终结本次执行裁定,又经将近11年一直不恢复执行?尽管深圳罗湖区检察院在公开有关案情后没有披露其中的原因,但以一般人的常识来看,这其中必有蹊跷。
现实中,相关当事人都似乎遭遇到了法院执行难的问题。宁夏一地的农民打赢了官司,其款额很长时间执行不到位,其间被告知中止执行,当事人到法院提请恢复执行,却被法院相关人员予以拒绝,不予恢复。因为当事人法律知识欠缺,在向《今日评论》反映情况时,也说不清楚法院因何不予恢复执行。因而,当看到深圳市赖某被法院判处的2366万元罚金被终结执行,将近11年未恢复执行,青锋便想从中找一找原因,问一个为什么。
据深圳市罗湖区检察院查明,赖某能在取保候审当天缴纳50万元保证金,应该算经济条件良好。且在被抓获当天因病取保7日后与妻子协议离婚,“两人各分得4套房产”,和赖某另分得1栋自建房。而且,拥有轿车一辆,甚至有能力向他人出借150万元的资金。
罗湖区检察院还查明,赖某在归案后陆续将分得的4套房产变卖以逃避罚金刑。并将变卖1套房产的钱款直接转入其母亲账户,以其母亲名义另外购买1套房产。也就是说,在赖某被判处罚金2000多万元后,赖某还转移了自己名下的房产。如此大胆的行为,执行人员怎么会没有发现,又怎么会“以赖某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由作出终结本次执行裁定”?而且,“此后一直未恢复执行”?
深圳市罗湖区检察院给出的定论为“可能存在严重刑事执行不当的问题”。那这严重刑事执行不当的原因,又是怎样引起的?
青锋认为,在赖某被依法收监,“法院也已对赖某剩余的2366多万罚金恢复执行,赖某母亲名下的那套房产和赖某的自建房均已被查封”的同时,有关部门也应该进一步就造成赖某被判刑11年,一天牢没坐,被处罚的罚金明明有财产可执行却一直未执行,进行调查,并公开给大众一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