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

中共长治市潞州区委人才办

发布了

潞州区人才公寓拟入住人员名单公示

共有12人符合

潞州区人才公寓第二批入住条件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区战略,优化引进人才的安居环境,按照《潞州区人才公寓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潞州组通字〔2023〕4号)文件精神,经过个人申请、人才所在单位初审、区委人才办复审,共有12人符合潞州区人才公寓第二批入住条件,现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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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从2024年3月21日至3月27日。公示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潞州区委人才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来信地址:长治市太行东街66号区委组织部313室,邮编:046000

联系电话:0355-2239858

中共长治市潞州区委人才办

2024年3月21日

来源:潞州党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