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次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七标段招标公告

  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次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已由廊坊市安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廊安发改字【2023】15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债及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廊坊市安次区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廊坊易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1.9万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0.9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万亩。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划分7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为安次区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田间机耕道及涵洞工程(东一、东二)最高限价为:5337990.53 元;二标段为安次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田间机耕道及涵洞工程(东三、东五)最高限价为:5027554.38 元;三标段为安次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田间机耕道及涵洞工程(郎二堼村、马道口)最高限价为:5332593.76元;四标段为安次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田间机耕道及涵洞工程(送西、郭庄、南泊、四堡)最高限价为:5284336.23元;七标段安次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灌溉排水与节水工程(东张务、西马圈、桃园、东一、东二、东三、东五、郎二堼村、四堡、马道口、送西、郭庄、南泊)最高限价为:7073433.96元;2.3招标范围:本工程标段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4建设地点:廊坊市安次区;2.5计划工期:184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第一至第四标段、七标段: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第一至第四标段、七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为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信誉要求:参加投标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5其他要求:(1)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

  5.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安次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五标段招标公告

  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次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已由廊坊市安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廊安发改字【2023】15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债及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廊坊市安次区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廊坊易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1.9万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0.9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万亩。
    ??2.2招标范围:2.1本次招标共划分7个标段;其中五标段为安次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输配电及田间机耕道工程(东张务、西马圈、桃园、东一、东二、东三、郎二堼村、四堡)最高限价为:4761166.82元;2.2招标范围:本工程标段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3建设地点:廊坊市安次区;2.4计划工期:184日历天;2.5质量标准:合格。。

  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第五标段: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输变电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第五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为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信誉要求:参加投标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5其他要求:(1)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

  5.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②联合体牵头人由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6.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安次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六标段招标公告

  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次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廊坊市安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廊安发改字【2023】15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债及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廊坊市安次区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廊坊易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1.9万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0.9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万亩。
    2.2招标范围: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7个标段,其中六标段安次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东一、东五、南泊、东张务、西马圈)最高限价为:4211168.32元;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2.4交货地点:廊坊市安次区;2.5供货期:184日历天;2.6质量标准:合格。。

  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农业部核发的肥料登记证(生物有机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所投产品厂家的农业部核发的肥料登记证(生物有机肥)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1.3信誉要求:参加投标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4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

  5.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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