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胡绪阳决定逮捕

湖南省衡阳市委原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胡绪阳(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胡绪阳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胡绪阳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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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绪阳,男,湖南宜章人,1967年11月出生,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1990年6月参加工作,198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湖南省衡阳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统战部部长,市政协党组副书记。

1986.09-1990.06,湖南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班学生,获文学学士学位;

1990.06-1992.06,湖南师范大学附中教师;

1992.06-1994.10,湖南师范大学附中校长办公室干事;

1994.10-1996.09,湖南师范大学附中校长办公室副科级干事;

1996.09-1997.03,湖南省委组织部干部四处干事;

1997.03-2001.04,湖南省委组织部干部四处主任科员;

2001.04-2003.12,湖南省委组织部干部四处副处级组织员;

2003.12-2008.12,湖南省委组织部组织指导处副处长(2003.09—2006.06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学专业博士在职研究生班学员,获教育学博士学位);

2008.12-2011.09,湖南省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2011.09-2013.08,湖南省委组织部党员管理处处长;

2013.08-2017.06,湖南省委组织部干部三处处长;

2017.06-2019.01,湖南省委组织部干部二处处长;

2019.01-2019.10,湖南省委组织部副巡视员;

2019.10-2021.09,湖南省衡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21.09-湖南省衡阳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统战部部长;分享出去,让更多人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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