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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21年3月,张某得知自己的房屋被政府纳入拆迁范围,为了获取更多拆迁利益,与妻子李某协议离婚分户。之后,张某通过即时通讯工具联系王某,商议二人登记结婚,王某以张某再婚妻子的身份分得房屋拆迁款和房屋安置面积;房屋拆迁款和房屋安置面积到位后,张某支付王某一定费用作为报酬。

2022年05月,张某与王某见面当日即登记结婚,二人婚后并未共同生活或者履行夫妻义务。人算不如天算,拆迁未能如期推进,张某与王某因为支付报酬而发生纠纷。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王某离婚;王某以张某未支付约定报酬为由抗辩,不同意离婚。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与王某结婚前并不相识,认识当日即登记结婚,婚前无感情基础,婚后又无共同生活,互相未履行夫妻责任,没有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亦未生育子女,夫妻关系有名无实。对于张某请求离婚的诉求,法院予以准许;对于王某的抗辩意见,违背公序良俗,与法不符,不予支持。

律师点评

通过上述案件,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友情提示:

第一、张某与王某并无真实结婚意愿,为了骗取拆迁款而结婚,悖于数千年以来的传统道德,违反公序良俗;

第二、张某与王某的约定,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并非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该民事行为无效;

第三、通过假结婚,骗取拆迁补偿款,可能涉嫌犯罪。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