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庵区居民的一封信

亲爱的居民朋友们:

消防安全无小事,每个人都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目前,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的增长,非法改装、违规停放、飞线充电、电池短路等乱象引发的火灾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一次违规充电,就有可能引发一场火灾。一场火灾,就有可能让一个家庭支离破碎。在此,呼吁广大居民朋友:

一、严禁在建筑内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连廊、楼梯间、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二、在高层民用建筑内存在上述行为,拒不改正的,将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三、在其他民用建筑内存在上述行为,将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

四、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在住宅内充电或者私拉电线和插座充电,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载人电梯;

五、因违规停放、充电造成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

六、因违规停放、充电造成火灾,构成犯罪的,将按“失火罪”或“消防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对责任人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当前,我区正在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专项整治,为切实解决居民停车难、充电难问题,区政府将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工作,在建设过程中难免将破坏部分绿地。在此,我们恳请广大居民能够理解并接受这一现实。我们将尽可能在规划和设计时,减少对绿地的破坏,并尽可能选取对绿地影响较小的区域进行建设。同时,我们也将加大对绿地的保护和恢复力度,确保城市的绿色生态得以持续发展。

田家庵的平安稳定需要我们共同守护,感谢广大居民朋友的理解和配合!让我们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时刻牢记电动自行车的隐患和危害,做到“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携手共建平安幸福田家庵!

2024年3月20日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