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电白区某汇超市被处罚
违法事实
已查明,消费者于2023年11月18在当事人经营场所购买了香菜、香芋南瓜,收款时香菜应付合计:0.57元,实付0.60元、香芋南瓜应付合计:9.06元,实付9.10元。消费者向本局举报该问题后,当事人主动将多收款项退还消费者。
处罚依据
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内容
罚款2000元整。
违法行为类型
民事违法行为
茂名市电白区某汇超市被处罚
违法事实
已查明,消费者于2023年11月18在当事人经营场所购买了香菜、香芋南瓜,收款时香菜应付合计:0.57元,实付0.60元、香芋南瓜应付合计:9.06元,实付9.10元。消费者向本局举报该问题后,当事人主动将多收款项退还消费者。
处罚依据
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内容
罚款2000元整。
违法行为类型
民事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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