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第二十八回写了,端午前元春从宫中赐了礼物给贾府众人。其中宝玉的礼物的是:上等宫扇两柄,红麝香珠二串,凤尾罗二端,芙蓉簟一领。袭人说,他的礼物和宝姑娘的一样。林姑娘同二姑娘,三姑娘,四姑娘只单有扇子同数珠儿,别人都没了。

宝玉听了,觉得很奇怪,不知道是为什么原故。要说相同也应该是他和林妹妹,可现在为何林姑娘的和他的不一样,倒是宝姐姐的同他一样。他问是不是传错了。

袭人道:“昨儿拿出来,都是一份一份的写着签子,怎么就错了!你的是在老太太屋里的,我去拿了来了。老太太说了,明儿叫你一个五更天进去谢恩呢。”宝玉道:“自然要走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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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春赐礼,会给宝玉和宝钗赐一样的礼物,暗示宝钗是她看中的人选,完全是受王夫人的影响。元春入宫前宝玉还小,如今十几年过去了,宝玉已长大。元春省亲时虽然见到了两位表妹,但匆匆一见,她并不了解宝钗和黛玉的具体情况,她并不清楚宝玉喜欢谁。

关于宝钗和黛玉这两位表妹的相关信息,基本都是由王夫人这边反馈给她的,王夫人喜欢宝钗,她肯定会时时和元春提及宝钗的好,以及金玉良缘之说。

出于孝道,作为女儿的元春肯定首先会尊重自己母亲的建议,但是也不是说完全盲目的听从王夫人的话。因此元春只是借着端午赐礼的方式,试探性的暗示了一下,而不是直接为宝玉赐婚。如果说这次赐礼贾府等人都认可,她后续应该还采取更直接的方式,而且贾府经过此事按道理也会主动的给他们定下这门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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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结果并非如此,收到礼物后,贾母马上让宝玉第二天一早就进宫谢恩。这当然不是真的要谢恩,而是让宝玉和自己的姐姐说清楚,让元春知道他自己心里有喜欢的人,不是宝钗。贾母自己呢,也趁着清虚观打醮之事,明确的拒绝了宝钗。贾母说,“上回有和尚说了,宝玉命里不该早娶,等再大一大儿再定吧。”

宝钗都十五岁了,是议亲嫁人的年纪了,可是宝玉却不宜早娶,而宝玉又比宝钗小好几岁,等到他能娶妻时宝钗都快成老姑娘了。

贾母的意思就是要让宝钗等不起,她一个姑娘家,青春有限,耗不起,还不如趁早找一门合适的人家嫁了,不要惦记着宝玉。

元春听了宝玉的话,又得知清虚观的事情之后,自然也清楚了状况。对于宝钗,不单宝玉不喜欢,贾母也是不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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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春一向疼爱宝玉这个弟弟,宝玉小时还是她亲自教导他读书认字,可谓长姐如母。为了家族的发展,她牺牲了自己的婚姻和幸福,她肯定不希望自己最爱的弟弟也走上同样的路。她希望宝玉能够娶一个自己真正喜欢的人,拥有自由和幸福。

王夫人的建议元春会考虑,但是宝玉的幸福,还有贾母的态度她也会重视。所以关于宝玉的婚事,她除了在端午赐礼时有过暗示,后来再也没有任何动静。可知她选择成全宝玉的幸福,而不再用自己的权力影响他。

贾府的人特别是王夫人应该也明白了这个意思,因此清虚观打醮过后她也消停了一段时间。贾母当然也看得出来元春的态度,所以贾府主动给宝钗宝玉订婚是不可能的。既然薛家脸皮厚,死赖着不走,贾母也就继续把她们晾一边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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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宝玉会娶了宝钗,是因为那时林妹妹已病逝,而且贾府已败落,贾母也不在了。宝玉也没有了更好的选择,只好在王夫人的安排之下娶宝钗为妻。

金玉良缘虽然实现了,但是宝钗却始终得不到宝玉的心,宝玉勘破情关后出家为僧,留下宝钗独守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