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候鸟迁徙通道 同心共建美丽广西

广西开展加强候鸟司法保护工作会暨广西爱鸟周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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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在融水苗族自治县安太乡培秀村坡会广场举行

春日的元宝山,雨霁初晴,烟雾缭绕。处于东亚大陆中部候鸟迁徙的重要通道上,元宝山成为黄嘴白鹭、小天鹅、黑冠鹃隼等候鸟迁徙过程中栖息的主要驿站之一。

2024年3月22日,加强候鸟司法保护工作会暨广西爱鸟周宣传活动在位于融水苗族自治县的广西元宝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举行。来自人大、政协、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与会代表齐聚一堂,开展广西第43届爱鸟周活动,就“守护候鸟迁徙通道,同心共建美丽广西”进行交流研讨、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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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领导嘉宾听取关于濒危物种、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元宝山冷杉的讲解介绍

广西地处南亚热带,生态资源丰富,目前共记录有分布的鸟类757种,是候鸟迁飞停歇重要区域,每年从广西上空飞过的候鸟超过380种。为充分保护鸟类栖息繁衍,遏制乱捕滥猎、交易买卖等危害鸟类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鸟类司法保护刻不容缓。

“在依法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我们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督促被告人将受损生态环境恢复至犯罪之前状态,努力实现惩罚犯罪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双重目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义芳说。

近三年来,广西法院坚持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物多样性,依法审理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鸟类违法犯罪案件83件,判处近百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同时,以教育转化为目的探索多样化修复方式,向被告人发出《护鸟令》,引导被告人自觉投入保护生态环境行动之中,让“贩鸟人”变成“护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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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领导嘉宾为融水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中心揭牌

活动期间,与会代表为融水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中心揭牌。柳州市、河池市、永福县、融水法院在会上介绍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并作经验交流发言。

“通过此次爱鸟周宣传活动,我们认识到不能随意抓捕、买卖鸟类,爱鸟护鸟意识也得到了提高,日后会更加自觉主动地向身边的老年人宣传保护鸟类的法律知识。”在现场参加了活动后,培秀村村民梁海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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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领导嘉宾登上元宝山保护区白坪管理站,开展放归收容救护鸟类活动

“自治区高院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此次活动,交流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经验,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普法,讲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广西故事,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野生动物保护的良好氛围,筑牢绿水青山法治屏障。”自治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谢凌云表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有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广西落地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近年来,广西法院不断加强与公安、检察、林业、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制定出台加强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制度性文件,联合成立生态环境资源行政争议调解工作站。同时,注重探索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建立完善以流域生态功能区为单位的环境资源跨行政区划一体化保护模式,为鸟类栖息繁衍迁徙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

“法院积极延伸职能,加强与周边地区司法机关构建鸟类保护等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将保护理念从事中管控、事后惩罚转变为事前预防,有助于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自治区人大代表、融水苗族自治县县长韦贞强对构建完善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表示赞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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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干警向村民群众发放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宣传资料

活动期间,自治区高院还向社会发布5个鸟类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涉及画眉、鹩哥、犀鸟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和池鹭、麻雀等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涵盖走私、贩卖、狩猎、收购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犯罪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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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法院2021-2023年鸟类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广西高院

来源:广西高院

文字:吴 琪 满 衍

图片:吴 琪 林 浩

编辑:马 琳

审核:费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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