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用中国(安徽合肥)官网3月22日披露,作为项目施工单位,湖北茁实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致发生高坠落事故并造成1人死亡,被罚款31万元。长丰县应急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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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处罚信息显示,2023年8月31日13时40分左右,长丰佳海杨庙食品产业园A区项目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作为该项目的施工单位,湖北茁实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未及时发现并消除高处临边作业存在的风险,辨识不到位、无安全防护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未严格督促屋面施工高处作业防护的施工方案与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技术交底针对性不强未明确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导致生产安全事故

长丰县应急管理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四十四条、《安徽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对湖北茁实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1万元的行政处罚。

天眼查信息显示,湖北茁实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法定代表人为熊峰,位于湖北省荆州市,是一家以从事房屋建筑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来源:信用合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