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3月25日电,记者获悉,中证协拟对《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和《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进行修订,并于近日征求了行业意见。修订内容显示,另类子公司投资的非上市公司股权上市的,以及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开展跟投业务的,可以行使因前述业务而衍生的相关优先配售权,并遵守如下规定:一是券商应当按本意见第二条的要求做好业务划分,避免同业竞争,如子公司行使优先配售权,母公司不得同时参与相关申购,避免同业竞争;二是如券商担任承销商的,需做好业务隔离,履行相关程序,防止利益输送。(财联社记者 林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