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小兵 通讯员 侍艺)因为人力资源公司介绍的工作与实际不符,求职者把人力资源公司告上了法院,虽然被告人因各种原因缺席庭审,但姑苏区人民法院办案法官抽丝剥茧,捋清各方权利义务关系,作出公证裁决,获得了败诉方的点赞。近日,败诉方将一面写有“真情温暖感人心、依法为民解难事”字样的锦旗送到姑苏法院办案法官的手中以表感谢。

事情要从4年前说起。原告李先生是一名求职者,在2020年底,他通过互联网平台投递简历,工作后,因为实际工作场地、薪资待遇、奖励金等与前期商议不符,李先生便以甲人力资源公司等4被告违反中介合同约定给其造成诸多损失为由,向姑苏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6万余元。

而甲公司下落不明,无法联系,承办法官张花锋、书记员邱锐依法进行了公告送达。由于3被告的缺席,这次的案件审理需要更加细心。如何准确确定多被告应否担责、以及实际应当承担的责任比例,是公平裁判的关键。

张花锋在详细研究案卷后,第一时间锁定原告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合同协议书等重要证据材料,抽丝剥茧,捋清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在之后的庭审中,张花锋发现,李先生的工作时间符合先前被承诺的奖励金发放条件,然而奖励金未被发放,属于李先生的损失。另外李先生主张的薪资待遇差额并无不当,故对以上主张依法予以支持。而针对李先生主张的维权损失,根据其提供的证据,部分金额并不属于该损失。因此在酌情考虑实际情况后,驳回了李先生的部分诉讼请求,最终认定甲公司向李先生支付2万余元,并对判决进行了公告送达。

“在这个事情上,我们也承认做得有些不对,但他又是报警又是电话‘轰炸’,我们本打算适当补偿,但他却不依不饶,漫天要价,所以干脆拉黑,随他去吧,没想到他竟然起诉了。原本因为逃避心理没有参加庭审,对判决结果无法预料,现在看到了这份公正的裁判,我心服口服。”甲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先生干脆利落地履行了付款义务。

对此,张花锋表示,无论原告被告,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法院都会竭尽全力查明相关事实,努力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