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

海口市交警大队龙华大队事故中队

发布一则寻找目击证人通告

通告称,2024年3月11日8时30分许,在海口市龙华区梧桐路大样村村委会门前路段,发生一起海口257068两轮电动自行车与一辆琼A2YS95轻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造成海口257068两轮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受伤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因该路段无视频监控,现为查清事故事实,警方希望目睹本起事故发生的群众或知情人,作为目击证人向警方提供事发现场的客观情况,以便警方尽快查明事故事实。

办案员:黄警官、梁警官

报警电话:0898-31366227、0898-31366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