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东城区市场监管局公布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京东市监处罚(2023)999号。该决定书显示,上海梯之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在北京市东城区安定路26号电梯内显示屏投放涉及虚假宣传的广告,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26万元、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涉案广告中的产品是一款名为“医美级蓝宝石高级脱毛仪”的商品。广告页面上方图片有“医美级蓝宝石脱毛仪”字样,中间的视频台词包含“高级”、“有蓝宝石的就是高级的”、“高级女人用高级的”等内容,下方图片中也有“高级女人用高级的”、“连续5年销量遥遥领先”等宣传语。然而,经北京东城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涉案广告所述脱毛仪均为普通商品,并不属于医疗器械。而“医美”为医疗美容的简称,属于公众周知的概念。当事人在广告中使用“医美级”等字样,对商品的性能、功能等作虚假表述,误导消费者使用其商品可达到医美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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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虚假宣传外,该广告还存在性别歧视的问题。广告中频繁使用“高级”字眼,并直接用“高级女人用高级的”的用语宣称其产品高级,将女性等级化。这种宣传方式不仅缺乏对女性的尊重,也与社会良好风尚相违背。

对于此次事件,上海梯之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表示,涉案广告内容由广告主提供,公司仅负责审核并发布。然而,作为广告发布者,上海梯之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有责任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因此,公司也需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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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事件再次提醒广大商家,在广告宣传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时,商家也应该注重社会责任感和道德底线,避免在广告中出现歧视、虚假宣传等不良行为。只有这样,才能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支持,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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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此次上海梯之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广告法被罚款20万的事件,给广大商家敲响了警钟。商家在广告宣传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注重社会责任和道德底线,确保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只有这样,才能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支持,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