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A4纸塞入信封,摇身一变成了一份“重要”的注册商标快递到付件,支付25元,拆开却是毫无用处的废纸。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近日,经江苏省江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赵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锡检说法】警惕!“务必签收”的“到付快递”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视频
【锡检说法】警惕!“务必签收”的“到付快递”

01

花钱买心安

到付的商标审定公告

彭某是江阴市某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4月,公司收到了一份到付快递,很薄,快递单子上备注“贵公司商标审定公告,为避免遗漏重要信息,请务必签收,拒签视为送达”。公司的确正在申请注册商标,没有犹豫,彭某花25元收下了快递,发现里面只有一张纸,内容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中国商标网”上公开可见的公告信息,只要稍一查询就能查到。显然,这是一张废纸,而寄出这张废纸的人,想要的正是25元快递费。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无独有偶。因为看起来像正规政府文件,寄件地址又是北京,担心错过重要文件、延误申请注册流程,不到两个月时间,全国各地1万多个受害单位都签收了这样一份毫无价值、来历不明的快递。

近年来,我国商标申请量、注册量持续保持较快速度增长,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是必备程序,不法分子正是从中嗅到“商机”,实施诈骗行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02

高材生走歪路

投机取巧设骗局

大学文化的赵某一直无固定工作,一心想在市场上寻找赚钱“商机”,当前企业都非常注重知识产权保护,一个好的商标是企业的标注,很多公司都会为自己的商品申请注册商标,赵某终于发现了“生财之路”——注册商标初步审定之后会在相关网站发布公告,那就主动邮寄商标公告给企业,并收取快递费,想来没有企业会拒绝。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赵某先是联系了快递公司,以自己名下“江阴市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名义签订批量发送快递、代收货款的协议,之后一个月,赵某从商标网站上下载了大量单位的商标初步审定公告,再通过“企查查”等软件查询到申请单位的详细信息,将上述公告邮寄给申请单位,并收取25元左右快递费用。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申请单位接到信件后,看到“务必签收”的字样,误以为是自己申请的商标事项的重要信件,一般都会选择支付钱款。当发现信件内容并无实质意义后,考虑到被骗金额不大,申请单位大都忍气吞声,不会报警。即使某些申请单位拒签、快件退回,赵某也不会遭受实质损失。

短短三个月,赵某通过上述方法骗得全国各地一万余家被害单位共计人民币28万余元,诈骗所得用于抵扣快递费、服务费及归还信用卡债务、日常开销等。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03

全面审查

精准认定犯罪金额

将快递到付骗局与商标申请注册结合,冒充重要文件邮寄给商标申请人,使商标申请人误以为是官方文件而支付钱款。案件由公安机关移交到江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赵某一直否认犯罪事实,辩解自己提供的服务是告知相关单位商标申请的进展,市场上也有专门的类似服务。为此,承办检察官进行了充分的论证。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商标公告是对申请单位之外的人告知有人要申请商标,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作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事实上,国家在法律设置上已经充分保障了申请权人的利益,不会因为申请权人未关注而影响权利行使。赵某明知邮寄的快递不具有相应的价值,仍设置种种错误认识引导申请人支付钱款,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同时,本案被害单位有一万余家,且分布在全国各地,不具备向所有被害人进行逐一取证的可能性,承办检察官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了快递公司与赵某的书面合同、内部代收货款清单数据,发现快递公司共计代收28万余元,其中支出的快递费、服务费等是赵某实施诈骗的必要开支,属于犯罪成本。最终,承办检察官认定本案诈骗金额为28万余元。

此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发布《关于谨防以邮寄纸质“商标公告”方式骗取到付邮费的提示》,声明“商标公告已采用电子公告的方式,不再对外寄送任何纸质商标公告,我局向申请人寄送的官方书件均不需要申请人支付任何邮费”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检察官#

#提醒#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只有“中国邮政”可以寄递国家机关公文,消费者一定要时刻保持警惕,浏览官方网站查询信息,切勿轻信不明来源的“到付快递”,收到类似快递时可以拨打寄件人电话查实或者直接拒收,发现被骗应当及时报警立案。

来源:江阴检察

【第2181期】

忠诚 崇法 守正 为民

为大局服务 为人民司法 为法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