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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东在线3月26日讯(记者 王向荣 刘雯 摄影 李刚)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更加灵活!在26日烟台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法规科科长李婕表示,根据近期出台的住房公积金新政策,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门槛降低了。

据李婕介绍,灵活就业人员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由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24个月(含)以上”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同单位缴存职工完全一致了,政策受益范围由之前的该群体中的新市民、青年人扩大到全体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调整为“同单位缴存职工一致”,不再与缴存时间长短挂钩,计算倍数由之前的10倍调整为30倍,同等账户缴存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更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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