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反映工作人员工作期间饮酒的问题具有时效性,请立即汇报转送核实饮酒问题......”。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对收知上级纪委监委转办群众举报辖区内党员干部工作期间饮酒、酒后态度不好问题的电话通知后,坚持按照“当面请示、电话督办,线下转办、跟进问效”的原则精准有效、快速处置党员干部“酒后”问题的信访举报,确保群众诉求立查立办、及时高效。

“你好,请问对于反映党员干部饮酒的问题你们是否核实,核实后是否饮酒......”,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某乡镇纪委负责人跟进核查进展。

饮酒问题本身具有短期性,为了防止酒醒后取证困难等,县纪委监委信访室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同意后、电话告知承办组或乡镇纪委负责人立即与被反映人见面、当日下班前承办组或乡镇纪委向信访室反馈结果的方式,对转送的2件饮酒问题做到了快速处置、及时准确。

据悉,对群众举报问题中涉及饮酒的相关党员干部给予了党内问责。其中,给予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并作出书面检查4人,谈话提醒1人。

“我们坚持以信访举报小切口推动干部作风纪律大治理,以急办件快查快处回应群众的急切与愁盼,我们将充分发挥好信访举报这个送上门的群众工作,把纪委联系群众的桥梁‘勤修’‘维系’,畅通群众与纪检监察机关的绿色通道”,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