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本报从东莞市住建局获悉,东莞桂芳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天韵花园21号地下室未取得《商品房现售备案证》,向买受人皮某等63户业主收取了预订款性质费用。近日东莞桂芳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警告,并处1890000元罚款。

据行政处罚信息显示:

处罚决定书文号:东建罚字〔2023〕第059号

当事人名称:东莞桂芳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处罚依据事实:我局收到厚街镇住建局移交的购房人投诉材料,反映东莞桂芳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未取得天韵花园21号地下室《商品房现售备案证》,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经调查,东莞桂芳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天韵花园21号地下室在未取得《商品房现售备案证》,向买受人皮某等63户业主收取了预订款性质费用的情况属实,以上事实,有《认购书》《收款收据》等证据资料为证。

处罚决定:处以警告,并处189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所依据法律条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

决定时间: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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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东莞市住建局)

本报从企查查了解到,东莞桂芳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法定代表人为马晓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900MA54EKEU5N,企业地址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坑口津桥路10号天韵花园1栋102室,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股权穿透图显示,东莞桂芳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东莞佳兆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东莞市丰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莞市光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联合持股,三者持股比例分别为34%、33%、33%。(文|中国基建报 付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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