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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山西省农业农村厅了解到,日前山西省发布关于实行2024年禁渔期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称黄河山西段禁渔期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黄河干流山西段、汾河、沁河干流河段以及所属一级支流的干流河段规定为禁渔区。

海河流域禁渔期为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7月31日;海河流域桑干河、滹沱河、漳河干流河段及自然湖泊水域规定为禁渔区

《通告》显示禁渔期间,在禁渔区内禁止除休闲垂钓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禁渔期间,在禁渔区内因教学科研、驯养繁殖等特殊需要,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须经山西省农业农村厅批准。

《通告》要求山西省各级渔业渔政主管部门、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会同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反禁渔期禁渔区规定的各类违法行为。对于违反相应法律法规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总台记者 张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