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宁国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期间在南山街道独山村建设机场路其中部分地块未办理供地(划拨)手续(以下简称1#地块)部分地块未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以下简称2#地块)。责令将非法占用的土地中的 753.33平方米农用地退还到南山街道独山村并对非法占用的4920平方米土地按照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处罚款 492000元。
来源 | 信用中国(安徽)
编辑 | 吴凡 责编 | 曾佳佳 审核 | 马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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