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为落脚点

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

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

用看得见的成效跑出执行加速度

西乌珠穆沁旗法院始终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有解思维”推进执行工作机制创新,坚持抓重点、破难题、补短板、提质效,不断向切实解决执行难奋勇前进。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多方联动

打好执行“组合拳”

为有效打击拒执行为,西乌珠穆沁旗法院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执行程序规范、高效,通过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2023年12月与旗检察院、旗公安局联合发布《联合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公告》,进一步提升民事执行的工作效率,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了司法裁判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2022年5月7日,西乌珠穆沁旗法院受理执行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李某受雇驾驶营运车辆过程中,因操作及车辆问题,造成单方事故不幸身亡,后李某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雇主赔偿。经开庭审理,因被执行人在将车辆交付李某时没有进行必要检修,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故判令被执行人给付李某家属死亡赔偿款24万余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表示其雇佣李某为其工作,在雇佣期间不仅损失了价值几十万的营运车辆,还要再支付死亡赔偿金,故有非常大的抵触情绪。法院考虑案件的特殊性,多次给当事人双方做调解工作,在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同时,对查实的被执行人的营运车辆,采用“活封”措施,使得该车辆在查封期间还能正常营运,最大程度降低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的影响,并在此期间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并达成分期履行协议,但被执行人均未按期给付。

在被执行人多次拒不履行后,法院依法要求其交出查封的营运车辆,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交出,因其行为已经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2024年3月,在多次与被执行人交涉未果后,法院决定依法将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审查立案后,被执行人面对涉及的刑事责任,深刻认识到法律不是儿戏,主动联系法院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说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当场给付15万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剩余案款、迟延履行金、案件受理费等,并向被执行人出具《谅解书》。

至此,一起长达3年的执行拉锯战终于落下帷幕,西乌珠穆沁旗法院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强化沟通在案件办理中重要作用的同时,依法严厉打击规避和抗拒执行,对被执行人形成了强力震慑,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

以租抵债

力破执行困境

由于西乌珠穆沁旗法院所辖牧区存在地广人稀、居住分散、财产登记不全、牧民的牲畜放养流动等情况,因此法院在办理相关案件时,存在人员难查、牲畜难控、草场难拍等困难。

近年来,西乌珠穆沁旗法院针对上述案件的特殊性及困难性,打破常规执行旧思维、创新执行方式,以“草场经营权”为突破口,创新举措,顺利执结了多起案件。

在一起牧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申某某因被告额某某拒绝返还承包费及羊款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协议被告额某某给付原告申某某各类款项合计10.96万元。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未履行调解书的给付内容,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经调查查明被执行人靠打零工维持生活,没有固定住所和车辆,虽有草场经营权,但已长期租赁给第三方,且草场价值难以评估。因此,该案很可能因无法找到突破口而陷入僵局,申请执行人申某某的债权难以实现。

为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院到当地嘎查委员会调取了近年来该集体组织的租赁备案合同,并向嘎查委员会发出调查函,确定草场情况及租赁价格,随即约谈双方当事人,与申请执行人沟通评估拍卖后续的草场经营权。在与现有的租赁权人宝某沟通后,宝某表示愿意续租,并将后续租金直接交付给申请执行人代为履行债务。最终,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三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签订草场租赁合同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握手言和。因案件履行期间较长,为保证后续的正常履行,法院依法查封草场经营权。

该项措施不仅减少了当事人评估费用的负担,也是法院改变执行思维、创新执行方式,切实破解执行难的生动实践。

来源:西乌珠穆沁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