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柳州法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获多家媒体关注报道。近日,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沙塘法庭开展巡回审判,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获得《广西法治日报》报道点赞,全文在2024年3月25日第4版刊登。
《广西法治日报》2024年3月25日第4版
开往春天的“车小和”
春分时节,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沙塘法庭将“车小和”巡回审判车开进社区、村屯,开展巡回审判,以案说法,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开往春天的“车小和”,带来温暖和谐的讯息……
特别程序为民解忧
沙塘法庭最近接到一起特殊申请:村民蒙某因不慎跌倒致头部受伤。今年1月23日,广西脑科医院作出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被鉴定人蒙某目前没有民事行为能力。蒙某儿子为办理家中房屋过户事宜,向沙塘法庭递交申请,请求确认蒙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沙塘法庭法官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与蒙某家属取得联系。蒙某家属在电话中多次强调蒙某行动不便,家属需寸步不离照顾其起居,不方便到法院参加庭审。3月18日,法官登上“车小和”巡回审判车前往蒙某所属村委会,了解蒙某的家庭情况后,在村委会组织庭审。
通过走访调查和审理查明案件事实,法官当天判决宣告蒙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其儿子作为监护人。这起特别程序案件的高效办理,给蒙某及其家属带来了极大便利。蒙某家属对法院体谅病人行动不便、上门提供司法服务的办案方式,表示由衷感谢……
弥合好友感情裂痕
李某的建材公司与马某的装修公司是合作关系。马某的装修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李某建材公司1.72万元货款,几年未还。李某多次要求马某支付拖欠货款,均被其以在外务工维持生计为由拒绝偿还。沙塘法庭接到李某公司的起诉后,联系马某,其认可所欠货款金额,但对司法机关有很大的排斥心理,迟迟不肯露面。
3月20日,沙塘法庭法官借助“车小和”巡回审判车,在马某公司登记地的社区组织双方调解,马某终于露面了。没有了法庭庄严肃穆的环境,在轻松的谈话氛围中,马某将这些年来生活的不易和盘托出,李某也为之动容……
法官从双方原来是好朋友这层关系入手,让李某理解马某的处境和难处。最终,李某同意只收取货款及资金占用利息合计1.8万元,允许马某以每月1800元的方式分期还款。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得以化解。
“如我在诉”解开“疙瘩”
贵某公司与某建筑公司长期存在供应商砼买卖合同关系。近年来,建筑公司陆续出现拖欠货款的情况。贵某公司为回笼资金,将建筑公司起诉到沙塘法庭。建筑公司认为货款他们迟早会付,贵某公司没必要起诉,打官司会影响建筑公司声誉,不同意按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月21日,沙塘法庭法官将“车小和”巡回审判车开到贵某公司所在的社区开庭。
庭审中,法官告知建筑公司诚信经营的重要性,敦促其克服困难尽快付款。最终,贵某公司主动降低诉请的违约金标准,与建筑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由建筑公司在1年内分期向贵某公司支付货款及适当违约金合计180万余元。
沙塘法庭创新群众工作方法,以“如我在诉”意识切实减轻人民群众诉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能动司法,促进矛盾纠纷取得实际性化解。
巡回审判不仅仅是一种工作方式,更彰显着高质高效将公平正义送到村里、送到社区、送到人民群众心头的司法服务理念。集法治宣传、诉讼服务、多元解纷等功能于一体的多功能巡回办案车“车小和”于2023年2月投入使用以来,车如其名,经过巡回审判,化纠纷、解民惑,让诸多“不和”变成了“和”,深受群众欢迎。
沙塘法庭在春天里开出的3趟“车小和”巡回审判车,入社区、进村屯开庭审判,以案释法,为现场群众上了一堂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在方便群众诉讼的同时,有效普及了法律知识,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信息来源:广西法治日报 柳北法院
编辑:成彦彦
校对:黄麟茜
责编:袁智龙
审核:陈泰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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