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12周广州城市更新市场周报
(03月18日—03月24日)
本期看点
政策资讯:
本期重点收录了5条最新政策,其中国家级1条、省级1条、市级2条、区级1条。内容主要集中于行政应诉及调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三旧”改造实施等。
行业资讯:
1.国常会定调!改革商品房相关基础性制度
2.政府工作报告:优化房地产政策 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3.国家统计局:2月份各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降幅总体继续收窄
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调研花都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5.广州市首个开工的“依法征收+净地出让”模式城中村改造项目
6.广州首例村集体自筹资金对工业集聚区实施改造
项目动态:
本期,广州市共发布标图建库动态调整公示1宗、用地面积17.1公顷,2个项目动态:基础数据结果公示1项,用地面积72.1公顷;合作企业公开招引公告1项,用地面积16.6公顷。
市场资讯:
1.土地挂牌
本周有9宗土地挂牌信息。
2.土地成交
本周有6宗土地成交信息。
3.新盘入市
本周有10宗新盘入市。
4.房地产市场交易信息
住宅成交1121套,成交面积130690㎡;商业成交83套,成交面积7193㎡;办公成交137套,成交面积15510㎡;车位成交573套,成交面积7452㎡;合计成交1914套,成交面积160845㎡。
01
政策资讯
本期重点收录了5条最新政策,其中国家级1条、省级1条、市级2条。内容主要集中于行政应诉及调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三旧”改造实施等,具体政策内容要点如下:
1.文件名称:《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定(征求意见稿)》
发布单位:自然资源部
发布日期:2024-3-19
文件要点:
1、关于制定《复议应诉规定》的总体考虑。一是将两部规章合并为一部规章。党中央对复议体制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之间具有高度关联性,自然资源领域行政争议呈现先复议再诉讼且案件量大等情况,统一制定一部规章便于集中建立制度、便于在全系统内统一落实、准确把握新《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要求。二是修改和删除与新《行政复议法》不一致的有关规定。修改了原来规章中与新法不一致的内容,删减了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作为复议机关审理案件的有关条款、部省共同被告的有关条款等已不符合新形势新要求的规定。三是落实部党组提出的法治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治机构的统筹、协调和指导作用,优化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内部流程,明确了主体职责分工,切实落实业务机构推进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和法治机构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四是细化新制度新要求。细化新《行政复议法》中听取意见、抄告和附带审查等制度,使相关制度的实施更具可操作性。
2、关于《复议应诉规定》的适用范围。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呈现高发多发的基本态势。新《行政复议法》实施后,省级部门的复议案件改由省级人民政府管辖,但复议管辖体制的改变并不代表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的减少,我部作为上级机关对自然资源系统的指导和管理职责没有改变。为规范自然资源全系统严格依法行政,履行好复议应诉职责,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复议应诉规定》明确了适用范围:一是不仅适用自然资源部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参加行政诉讼活动,指导和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还适用于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参加行政诉讼活动,指导和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第2条)。二是不仅适用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复议应诉工作,还适用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参加行政赔偿诉讼活动,办理检察监督、公益诉讼等事项,以及自然资源部办理国务院裁决案件(第44条)。
3、关于听取意见和抄告制度。新《行政复议法》新增了普通程序听取当事人意见的制度以及行政复议决定书和意见书抄告制度,目前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尚未出台,司法部也没有出台专门的规定。《复议应诉规定》细化了听取意见的具体要求:一是明确规定听取意见要形成《行政复议案件听取意见记录单》,并记载听取意见的时间、对象、主要内容和记录人等事项。二是明确当面听取意见和通过电话方式听取当事人意见的不同要求。三是从申请人、被申请人和部复议办三者角度细化需要听取意见的具体内容(第16条、第17条)。《复议应诉规定》细化了抄告的办理流程:一是自然资源部收到省级人民政府抄告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由部复议办统一登记。部复议办在30日内按照业务类型进行汇总分类,转送业务司局、单位、派出机构办理。相关业务司局、单位、派出机构负责督促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整改落实并在3个月内将地方整改落实情况的分析报告反馈至部复议办。如涉及特别重大事项,相关业务司局、单位、派出机构应当及时向部复议办反馈。部复议办应当定期将反馈情况向部复议委员会报告。二是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收到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和行政复议意见书,应当由法治机构统一登记,按照业务类型转送承办业务机构办理(第26条)。
2.文件名称:广东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
发布单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日期:2024-3-18
文件要点: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的分类有哪些?《管理规定》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进行了区分,具体包括政府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方式有偿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一级市场,以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以转让、出租、抵押等方式交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二级市场。
2、交易机构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是怎样的关系?《管理规定》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交易机构的职责做了明确的区分与衔接,明确了市、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和对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交易的具体事项可以委托交易机构承办,在工作机制上进一步保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的顺利进行。
3、二级市场中土地转让核查的要求有哪些?《管理规定》明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介入转让核查的范围是双方交易后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的转让行为,并明确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查的内容是转让的合法情况、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转让条件履行情况,有利于维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和二级市场的交易秩序。
4、预告登记转让制度的意义有哪些?为解决“投资额未到25%不得转让,但不转让又无法实现开发利用,进一步导致土地闲置”的难题,《管理规定》明确了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的房屋建设工程,可以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待投资开发达到转让条件时,再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为解决上述难题提供了新路径,既保障了投资人权益,又有利于存量土地盘活,促进土地要素流通。
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合并的作用有哪些?由于各方面原因,一些已供宗地面积较大,因市场经济变化,企业无力对土地进行合理开发或者部分土地无法继续生产经营,而有一些地块则过于零碎,难以整体开发经营或入驻大企业,为此,《管理规定》明确了同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在国有建设用地具备独立宗地条件和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情况下,可以分割、合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解决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用而未尽”以及“碎片化”问题提供了新路径,有利于盘活利用存量土地资源、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有利于保障市场用地主体合法权益。
3.文件名称: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商品房项目概况及预售许可优化审批实施方案》修订意见的函
发布单位: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4-3-19
文件要点:
1、优化措施。(1)实行告知承诺。申请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对网上申请项目概况、预售填报或上传的数据、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审查法定要件是否齐备。申请企业填报数据及申请材料如有虚假,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采取承诺制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属于首期住宅工程的建设内容之一,应先于或与首期第一批申请预售的住宅工程同时取得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未取得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交付使用首期住宅,不予办理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销户手续;(2)明确申请规范。房屋管理系统中的项目地址已与公安部门门牌数据对接校验,标准为“广州市+XX区+XX路(街)+XX号”的必填字段组合,未按照公安门牌号准确规范填写项目地址的,无法通过地址校验。商品房预售申请的最低申报规模应为独立楼栋,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3)精简审批材料。项目概况和预售许可申请材料分为申请说明类、主体资质类、项目情况类、销售情况类四大类别,申报材料从18项精简到12项,其中取消5项(改为企业承诺),合并1项。
2、保障措施。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履行承诺的验收等事项后,及时反馈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加强承诺制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提供虚假承诺或逾期未履行承诺的,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以下方式处理:(1)将该企业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单,推送“信用广州”网站向社会公示;(2)自审批部门确认并推送公示之日起1年内,取消该公司通过承诺制模式办理项目概况、预售许可的资格,其正在开发建设的其他商品房和后续项目按原规定进行审查;(3)依法撤销预售许可,并追究其他相应法律责任。
4.文件名称:《广州市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改造实施办法配套文件(征求意见稿)》
发布单位: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4-3-22
文件要点:
1、如何确定改造类型和模式。《意见稿》提出,旧村庄改造类型、改造模式应当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表决确定。对位于城市重点功能区、完善城市功能和提升产业结构有较大影响,通过微改造或混合改造难以改善居住环境的旧村庄,可以确定为全面改造;对具有历史文化保护价值或基本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旧村庄,可以确定为微改造。
2、旧村改造的复建安置总量规定。在旧村改造的复建安置总量方面,总原则是不突破规划可承载能力,保障改造切实可行。2016年《旧村办法》规定,住宅复建总量按“栋”或者“户”进行核定;《意见稿》在此基础上,新增可以按“人”进行核定,“颗粒度”更细。那么如何核定集体经济组织物业复建总量?2016年《旧村办法》按其合法建筑面积1:1核定,2007年6月30日前的违建按照2:1比例核定,2007年6月30日之后的违建不予核定;《意见稿》则调整为,按照现有建筑面积或者用地范围,以其中一种方式核定。
3、强调旧村庄改造政府补位。《意见稿》加入了政府补位的内容。对于市场主体主导的旧村庄全面改造项目,在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无法与所有原权利主体达成搬迁补偿协议的,市场主体征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不少于三分之二的村民或户代表同意的,可以申请将项目转为由政府主导的方式推进。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继续推进土地、房产征收(收回)工作,并对市场主体前期投入费用进行核定后予以合理补偿。
4、旧城镇改造中新增业主作为改造主体的模式。《意见稿》提出,旧城镇全面改造或混合改造项目,可由改造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直接出资,作为改造主体实施改造。这意味着,旧城改造在政府主导改造、引入开发商改造这两种模式以外,新增业主作为改造主体的第三种模式。
5.文件名称: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关于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城中村改造项目审批与实施工作机制的若干措施
发布单位:广州开发区管委会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3-20
文件要点:
本次政策文本共有九条,主要是按照项目审批、资金监管、企业引入的结构进行编排,其中:第一至三条是优化方案成本核定、用地支持、政策性住房配建的相关措施,第四至七条是优化复建安置资金监管相关措施,第八至九条是优化企业引入的相关举措。主要涵盖了以下方面的内容:
1、直击难点,优化审批机制。
第一条提出区分临迁费计算年限,明确了项目改造成本临迁费部分可按5年时间核算的具体条件;第二条提出强化用地支持力度,允许旧改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用地办理调整征地前置协商协议、退回用地报批规费后纳入改造;第三条明确政策性住房配建要求,根据项目融资居住地块平均净容积率(4.5)确定项目是否配建政策性住房。
2、优化监管,释放资金活力。
第四条提出优化预售资金拨付流程,明确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内资金免除更新和住建部门双重审批,由住建部门按市有关规定审批;第五条框定预售资金拨付范围,明确安置区建设进度因客观因素滞后于融资区的情况下融资区预售资金的拨付范围;第六条提出优化分期改造项目资金缴存标准,提出分期改造项目的复建安置资金总额与项目首期复建安置资金额度之差,可按30%比例采用无条件银行履约保函缴存;第七条设定复建安置监管资金现金留存限额,结合项目规模分段设置复建安置监管资金中的现金部分留存额度。
3、完善规则,疏通引入渠道。
第八条提出优化竞选保证金缴交标准,降低了申请合作企业在报名阶段需缴交的竞选保证金;第九条规范项目合资公司设立规则,明确可由竞得合作企业的全资子公司,与招商主体或其他联合体成员共同成立项目合资公司。
02
行业资讯
1.国常会定调!改革商品房相关基础性制度
国务院总理李强3月2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的举措,听取关于优化房地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国际邮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靠港补给的规定(草案)》。
会议指出,房地产产业链条长、涉及面广,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去年以来,各地因城施策优化房地产调控,落实保交楼、降低房贷利率等一系列举措,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要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持续抓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进一步推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系统谋划相关支持政策,有效激发潜在需求,加大高品质住房供给,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要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和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加快完善“市场+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改革商品房相关基础性制度,着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2.政府工作报告:优化房地产政策 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稳妥有序处置风险隐患。完善重大风险处置统筹协调机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地方属地责任,提升处置效能,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优化房地产政策,对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要一视同仁给予支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统筹好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进一步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妥善化解存量债务风险、严防新增债务风险。稳妥推进一些地方的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健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和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完善商品房相关基础性制度,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完善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分类推进地方融资平台转型。健全金融监管体制,提高金融风险防控能力。
加强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完善粮食生产收储加工体系,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推进国家水网建设。强化能源资源安全保障,加大油气、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力度。加快构建大国储备体系,加强重点储备设施建设。提高网络、数据等安全保障能力。有效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支撑国民经济循环畅通。
3.国家统计局:2月份各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降幅总体继续收窄
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消息,2024年2月份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统计数据称,2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各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降幅总体继续收窄、同比继续下降。
2月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3%,降幅与上月相同。其中,北京、广州和深圳分别下降0.1%、0.8%和0.5%,上海上涨0.2%。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3%,降幅比上月收窄0.1个百分点。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4%,降幅与上月相同。
2月份,一线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8%,降幅比上月收窄0.2个百分点,其中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分别下降0.9%、0.6%、1.0%和0.5%。二线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6%,降幅与上月相同。三线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6%,降幅比上月收窄0.1个百分点。
2月份,受去年同期基数相对较高等因素影响,各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降幅均扩大。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下降1.0%,降幅比上月扩大0.5个百分点。其中,北京、上海分别上涨1.0%、4.2%,广州、深圳分别下降4.6%、4.8%。二、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下降1.1%和2.7%,降幅比上月分别扩大0.7和0.6个百分点。
2月份,一线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下降6.3%,降幅比上月扩大1.4个百分点,其中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分别下降5.3%、6.0%、7.5%和6.1%。二、三线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均下降5.1%,降幅比上月分别扩大0.7和0.6个百分点。
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调研花都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为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确保高质高效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工作,2024年3月22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杨清淦副厅长一行,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的陪同下,赴花都区调研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和“依法征收、净地出让”城中村改造项目工作,调研组首先到广州北站东侧老旧小区成片连片微改造项目现场察看,其后到平西村、新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实地调研,深入了解我区项目亮点及实施进度,指导改造思路。
调研组首先实地调研了广州北站东侧老旧小区成片连片改造工作进展情况,重点调研了集群街2号项目。调研组表示广州北站东侧老旧小区成片连片微改造项目作为广州市首先开工的成片连片改造示范区,初显成效,特别是集群街2号作为广州市首例多业主自主筹资更新、政府给予激励拆危建新项目,发挥了试点先行、示范带动的作用,希望再接再厉,为省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贡献更多的花都经验。其后调研组在平西村、新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现场认真听取了花都区关于改造项目基本情况和推进计划介绍,调研组表示:广州市要坚决贯彻国务院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战略部署,抢抓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中央预算内资金等政策机遇,全力推进新一轮城中村改造,全面统筹做好村民居住条件改善、城市功能提升、产业转型升级、历史文化保护等多方面工作,切实提升城中村改造综合效益。
下一步,花都区将在将省、市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激扬改革创新的澎湃动能,以“二次创业”的姿态,扎实做好城市更新工作。
5.广州市首个开工的“依法征收+净地出让”模式城中村改造项目
罗冲围片区改造又称“湾区新岸”项目,由珠江实业集团牵头,与广州机建投集团、白云城投集团三家国企,共同推动罗冲围项目走在前列,实现四个“首个”:项目改造主体在全市首批获批;成立了全市首个城中村改造市、区国企合作公司——广州湾区新岸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湾区新岸”);全市首个开工的“依法征收+净地出让”模式城中村改造项目;全国首笔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落地项目。
创新“政府统筹、国企操盘”新机制。6月21日,珠江实业集团、广州机建投集团和白云城投集团获批成为片区改造主体。8月31日,三家国企共同注册成立湾区新岸公司,负责罗冲围片区资金筹措和安置房建设等工作。12月22日,罗冲围片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成立,项目充分发挥“市区指挥部+市区国企合资公司”统筹协调作用,参照机场三期高效协同工作机制,形成市区紧密联动各司其职的强大合力,加速推进罗冲围片区改造顺利实施。
打通“方案联审、决策联动”新路径。新一轮城中村改造不再是单一的市场行为,而是一股自上而下的经济发展驱动力量,珠江实业集团充分借助政府的统筹协调力量,优化城中村改造审批流程,有效解决审批难、周期长等问题。珠江实业集团联合改造主体编制松溪和潭村片区的片区策划方案、城中村改造方案、单元详细规划(控规)方案,共计输出60多项技术成果,最终形成了符合城中村改造要求、规划指标合理、改造成本可平衡、分期实施可执行的方案。
6.广州首例村集体自筹资金对工业集聚区实施改造
近日,《荔湾区西塱村村镇工业集聚区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经第四届广州市规划委员会地区规划专业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西塱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是广州市第一批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也是全市首个由村集体自主筹措资金对工业集聚区实施自主改造的案例,将有效促进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也为片区提供新增就业机会,带动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助推荔湾东沙现代都市工业产业园的发展。
西塱村村镇工业集聚区位于荔湾区东漖街道南部的西塱村,北至西塱东西路,东至东沙工业园,西至西塱污水处理厂,南临广州环城高速,距离四线换乘枢纽西塱站约1.1公里,可通过轨道交通快速通达广佛两市中心城区,高效链接广州南站等区域高等级交通枢纽,区位条件优越。
规划以“广佛现代都市工业示范园区”为定位,聚焦现代都市工业前沿领域,瞄准创新孵化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高价值领域,未来将建设成为集“科创研发+生产智造+企业孵化”于一体的粤港澳大湾区广佛“两业融合”示范园区。通过更新改造,形成示范效应,破解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困境,打造“荔湾样板”。
改造范围总用地面积约13.12公顷,其中,工业用地8.50公顷,规划工业总计容建筑面积约42.51万㎡。项目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推动现代都市工业发展。本项目位于东沙现代都市工业园,作为海龙围科创区的重要组成,是荔湾发展现代都市工业主战场。将发挥自身区位优势,聚焦产业链前端“科创+生产”高价值环节,推动“现代都市工业+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
通过高品质城市设计,推进片区整体环境风貌提升。项目将完善片区公共开敞空间,依托西塱涌打造连续的滨河景观绿廊,为园区人才在工作之余提供可游可赏的滨河景观。项目将构建内外一体的慢行交通系统,推进园区环境风貌品质升级,打造兼顾生产、生活及休闲的复合绿廊。在园区将打造1处标志性塔楼,作为园区集中的商业、办公配套功能使用。
03
项目动态
本期,广州市共发布标图建库动态调整公示1宗、用地面积17.1公顷,2个项目动态:基础数据结果公示1项,用地面积72.1公顷;合作企业公开招引公告1项,用地面积16.6公顷。
1、标图建库动态调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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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2024年第一批“三旧”改造地块标图入库动态调整成果入库公示
2、基础数据结果公示
1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罗家村全面改造项目
现状调查土地面积:72.1公顷
人口:总人口16089人,其中常住人口13221人,非常住人口2868人
古树名木:5棵
古建筑:8栋
公建配套及市政设施:25座
3、合作企业公开招引公告
1
广州市花都区广塘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项目
项目范围: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广塘村,矮岗排渠以南、106国道以东、矮岗成岗路五横路以西
项目范围面积:165900㎡
规划建设总量:35.69-54.86万㎡
规划情况:一类工业用地兼容商务用地、商业用地
改造模式:自行整备交储出让、村级工业园改造(统筹留用地开发)、市政基础设施征收相结合
合作企业资格条件:
(一)企业诚信信誉好,社会责任感强,银行信用记录良好,通过信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等系统查询,近10年内没有严重违法违规和不讲诚信的记录。
(二)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5年内在金融监管、市场监管、税务、建设和规划国土、城管、教育、文广旅体、卫生健康等部门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并出具相关承诺文件。
(三)注册资本及证明:报名企业实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1亿元人民币(含1亿元),以验资报告为准,银行信用记录良好。
(四)参与企业绝对控股的母公司总资产不低于300亿元,且具有与项目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及融资能力。
(五)交易申请人或其绝对控股的母公司在2019-2023近5年内获得过中国“产业园区运营优秀企业”。
(六)交易申请人应提交人民币500万元作为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交纳于交易中心的账户中。
对于成为中选人的交易申请人的交易保证金,交易双方签订《履约保证金账户监管协议(一期用地)》或《履约保函监管协议(一期用地)》(格式见第五部分),并在监管账户中存入首笔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或将200万元的见索即付的银行履约保函交由交易发起人后,15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将交易保证金本息退还给中选人。对于未中选的交易申请人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中心将在向中选人发出《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其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本息。
(八)本次招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九)中选人必须在取得由交易发起人《合作改造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交易发起人签订《合作协议》(第四部分格式)与《履约保证金账户监管协议(一期用地)》或《履约保函监管协议(一期用地)》(第五部分格式),以及按照约定时间缴纳首笔履约保证金200万或将200万元的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交由交易发起人,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04
市场资讯
1.土地挂牌
本周有9宗土地挂牌信息。
2.土地成交
本周有6宗土地成交信息。
3.新盘入市
本周有10个新盘入市。
4.房地产市场交易信息
统计时间: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24日
数据来源:广州市住房和建设局、网易房产数据中心
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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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城市更新开发企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房地产租赁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创始于2013年,致力于成为专业领先的策略型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全流程服务商。集团业务聚焦于将城市更新、产业运营以及乡村振兴进行高度融合发展,我们致力于通过“旧改+运营”、“园区+基金”双引擎驱动模式,为中国新型城镇化提供系统性的解决方案。
合一业务范围包括政府政策编制顾问、更新整备项目全程顾问(投资开发顾问、全流程开发管理顾问及融资并购)、工改工产业园区策划招商运营等,参与操盘和服务的项目覆盖深圳十个区。合一城市更新集团立足深圳面向湾区,已正式成立东莞、惠州公司、广佛办事处,业务覆盖粤港澳大湾区两岸七城。集团于2017年、2019年荣获中国地产年会年度城市更新运营大奖。2020年,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行业发展研究工作站设立于合一城市更新集团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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