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提升货运效率,服务富源县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现对部分类型货车进入富源城区的通行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享有轻型货车同等通行权。(即除早晚高峰时段外允许入城通行);

二、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不予限行;

三、本次调整中指的富源城区范围为:东面以富源高铁站为界,北面以小井湾(金华大道与运煤专线交叉路口)为界;西面以四公里运煤专线为界;南面至富源收费站区域。

该通告即日起生效。

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3月25日

来源:富源公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