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是驾驶人的大忌
对于营运车辆驾驶人来说
更是绝对不能触碰的红线
下面这位驾驶人
不仅醉驾还超载
各种违法行为“齐上阵”
简直是拿生命开玩笑
案件回顾
3月21日,榆林公安交警横山大队执勤民警在横山区王圪堵村路段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满载货物的重型自卸货车有超载嫌疑,当要求其驾驶人配合检查时,该驾驶人有意躲闪,且不说话。凭借经验,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经检验鉴定,该驾驶人张某血液中酒精浓度为81.71mg/100ml,其驾驶货运车超重108.24%。
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并追究了刑事责任。
喝酒本就不该开车上路
酒后开营运车更是险上加险
但后悔已经晚了
超载处罚标准
一、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对驾驶人处200元罚款、记3分;
二、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超载30%以上50%以下的,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对驾驶人处500元罚款、记6分;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以上不足100%的,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记6分;
四、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的,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对驾驶人处2000元罚款、记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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