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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将在部分路段新增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4年4月1日。

二、抓拍功能及位置

启用2套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驾驶人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点位如下:

1、高新区安谷镇千禧街71号;

2、高新区安谷镇和平下街126号。

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相互转告,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安全出行,共建共治共享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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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编辑 | 刘 冉、胡 荀、徐鼎镇

审 核 | 苟宣平

签 发 | 王东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