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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警方通报多起未成年人伤害、欺凌事件。在探讨如何用法律手段追责的同时,我们还要向事情的源头追溯,多问一句:当孩子出了问题,要追责的就只是孩子吗?

在河北邯郸初中生遇害案中,受害人生前就读的肥乡区旧店中学校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这3名犯罪嫌疑人中的马某成绩比较好,能做出如此恶劣的事情,完全出乎意料。”这番言论着实让人震惊,成绩好就意味着品行一定端正吗?成绩是评判学生品质的唯一标准吗?答案不言自明。

近些年来,“唯分数论”“升学至上”“只育分不育人”等不良倾向一直广受诟病。分数成为唯一指标,可能造成孩子精神世界的萎缩和生命活力的丧失,最终导致人性的缺失甚至更残酷的结局。从孩子一生的成长目标来看,分数只是一时之得。如果过于注重分数,而未能让孩子形成健康、完善的人格,那么这样的学校教育肯定不合格。毕竟,知识可以随时学习,健康的人格却很难重新塑造。

此外,一些未成年人伤害、欺凌事件也暴露出了家庭教育的缺失,出现“问题孩子”的家庭大多存在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孩子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的情况。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教孩子学会做人是家庭教育首要、核心的目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提出,立德树人是家庭教育的根本任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对未成年人实施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子不教,父之过”,对孩子缺乏关爱、疏于引导,或者过度宠爱以致孩子骄横跋扈……监护不当酿成的恶果,最终会像回旋镖一样施加到家庭身上。

教育是培养人的实践活动,教育的好坏最终通过所培养的人体现出来。未成年人这株幼苗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各方合力灌溉和滋养,才能成长为顶天立地的大树,拥有完善人格和独特个性,知道敬畏生命、尊重法律、感恩父母。

预防未成年人伤害、欺凌事件,学校应扭转教育功利化倾向,杜绝将分数作为唯一的“尺子”,而要“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并且将欺凌防控工作纳入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学生欺凌预防和处置机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增强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意识,遵循未成年人成长规律,言传身教,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司法机关应对欺凌者施以有力的惩处,通过对标志性事件的严肃处理形成震慑效应,及时掐灭校园欺凌行为出现的危险苗头。唯有多方合作,才能真正营造让未成年人安心成长的良好教育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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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学生健康报

文:范洪岩(媒体人)

策划:张灿灿

编辑:范洪岩 李诗尧

校对:杨真宇

审核:管仲瑶 徐秉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