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成律师应邀为法大培训讲授《ESG管理体系认证辅导中的主协调律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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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22日,由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的“企业ESG管理师培训班”在法大研究生院举办。大成联合党委委员、高级合伙人徐永前律师应邀以《ESG管理体系认证辅导中的主协调律师机制》为题授课。

徐永前律师首先结合二十大报告“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阐述了律师担任ESG认证辅导主协调人的内在机理是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大势与制度型开放。他分析了规则如何对标、规制如何协同、管理如何提升、标准如何引领之后,在制度型开放背景下,ESG管理体系认证辅导如何保障环境、社会责任、公司治理等的运作规范。随后结合“他山之石”即外经贸企业职工持股中的主协调律师制度和国资委成立后产权转让中的主协调律师机制,徐律师认为在ESG管理体系认证辅导中建立这种主协调机制正当其时,体现律师的引领担当作为。在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助力下,企业按照中质协《ESG管理体系 要求》这一填补全球ESG认证领域的团体标准构建一套可持续发展的ESG体系是当务之急,同时这一团体标准也会一步步升级为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

之后徐律师详细讲解了主协调律师的五项职责:1. 助推设立董事会层面的ESG委员会,确定公司三方面细化指标。即以“具体、定量、实际、相关、时效”为原则,结合ESG相关指南和规范,结合发展现状与利益相关方期待,建立涵盖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三个方面的细化指标的指标体系。2. 协调内部各部门和外部相关中介机构组成联合工作组,服务企业管理提升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沿着ESG管理体系建设的现场诊断、体系完善、体系运行、第三方认证、绩效成果五个阶段路径,高效推进认证辅导工作,最终通过认证。3. 围绕《ESG管理体系报告》,助力董秘/首席合规官补短板、强弱项,做好基础辅导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利益相关方的沟通与回应工作。4. 针对识别出的重要议题,开展重要性议题评估。比如在兖矿集团认证过程中,对于可持续发展重要性最高的是合规运营,徐律师建议秉承“一核二化三协同(统领)”,由首席合规官(CCO)或董秘牵头建设“治理现代、全面覆盖、有效运转、全球通行”的合规管理体系。5. 围绕《ESG管理体系改善报告》要素要求,对各个部门有关ESG议题事项存在的法律问题具体解答。

最后,徐律师重点讲解了依法之“法”与合规之“规”的区别,并对ESG管理体系认证辅导中出现的问题提供了有效对策。本次演讲授课受到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