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雪峰

笔者调研的陕南农民与滇东南民族地区农民的差异,最关键的表现似乎是陕南农民不计条件地追求家庭收入最大化,而滇东南民族地区农民在某种意义上重视的是个人闲暇最大化。这里面有两对关键词,一是家庭与个人,二是收入与闲暇。

每个人都是社会中的人,都是社会人,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同时,每个人都脱离不开影响个人的文化的影响,而不可能只是一个完全追求个人满足最大化的理性人,更非一个只按自己原始本能行为的人。

文化和社会关系构成了对个人行为的制约乃至决定作用,某种意义上,社会关系也是由文化来决定的。正是超越个人的文化,使个人具有了一种文化的本能,成为文化所支配的行动者。文化越是强大,就越能够给受到支配的行动者以越大的支配力,个人行为就越受到文化的支配,甚至成为文化的奴隶。

当然,文化本身也是多元的,有不同的文化类型。往往越是长久而广泛的文明,就越有强大的文化涵化能力,越能支配其中的行动者,改变行动者的本能,使行动者追求超越个人身体欲望以外的目标。这种文化与文明之间相距不远,或就是文明了。还有一些地方性文化,文明程度不高,对个人行为涵化能力不强,缺少超越性的诉求。

(一)儒家文化影响下的农村和农民

就中国来讲,两千多年来,中国文化中的主导文化是儒家文化,这种文化强调家庭伦理与责任,尤其强调传宗接代的重要性,所谓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儒家文化是义务本位或伦理本位的文化。经过两千多年传播,儒家文化对中国汉民族形成了至为深刻的影响,其中很多方面已经深入到民族骨髓,典型的如对家庭的重视,对传宗接代的重视,对人伦关系的重视。儒家文化远不是典籍,也非仅上流社会的文化,其中价值已深入和渗透到了中国汉民族几乎每一寸土地,变成中国普通人生活的内在组成部分。当发生改朝换代,上层文化被摧毁时,“礼失而求诸野”,上流社会再到人民生活中寻找文化。

因此,对于深受儒家传统文化影响的中国农村来讲,农民就成为文化本能的表达者,每个农民的行为不过是影响他们的文化所要求他们的行为。具体来讲,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至深的中国农民,判断自己人生价值时,最重要的一条是传宗接代,以及通过自己努力来光宗耀祖。对于一个农民来讲,都有强烈的家庭伦理和人生任务规定,他们必须完成自己的人生任务,否则就无脸去见祖宗。他们的人生任务中,最大任务就是让儿子娶上媳妇,生下孙子,从而完成传宗接代任务。也是因此,在中国文化中,家庭是本位的,且家庭中更多是责任与义务,而非权利。中国文化中缺少个人直面上帝的这种超越性,个人属于家庭之中甚至属于家族之中的一分子。

除了家庭的重要性,家庭义务本位,中国农民生活在村庄熟人社会,自然会有村庄内的社会性竞争。这种社会性竞争有时也是服务于传宗接代这样的人生任务,且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竞争的。更高的社会地位就有更高的完成人生任务的可能性。社会竞争又与其经济实力有关,毕竟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如何获得家庭财富、提高家庭收入,就成为中国农村每个家庭的追求。

在深受中国儒家文化影响的核心地区,农民行为模式就会有以家庭为单位追求收入最大化的表现。比如,当前中国农村普遍形成 “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结构,农民家庭中年轻子女进城务工经商,年老父母留村务农。留村务农的父母不仅可以获得农业收入,农村生活成本比较低,而且留村务农父母往往还要帮进城子女照看孙子。农民通过家庭合力来获取最大家庭收入,从而提高家庭经济收入,为儿子娶媳妇创造条件,以及为子女进城创造条件。

进入 21世纪以后,大量农民工进城,传统通婚圈被打破,中西部地区性别资源大量流失,加剧了本已失衡的性别比,从而迅速提高了农村婚龄女性的婚姻要价,包括高额彩礼、县城买房甚至还要买车。仅靠婚龄男子肯定是不可能达到女方条件的,因此,婚龄男子的家庭支持就成为能否娶到媳妇的前提。反过来正是因为有家庭支持,婚龄女性就可以借性别失衡来提高婚姻要价且可以达到目的。在存在激烈竞争的情况下,为了让儿子娶上媳妇,农民家庭就会举全家之力,提前很多年进行积蓄,甚至父母以自己未来剩余劳动力为抵押借贷以完成儿子婚配,以完成自己的人生任务。这些借贷以完成人生任务的父母,他们来不及考虑自己未来养老,而指望子女养老。实际上子女回馈很少。所以农村有 “恩往下流”的说法。

正是当前变得畸形的农村婚姻,通过极端形式体现出来中国传统文化的巨大能量,即为了家可以牺牲个人,为了子女婚姻可以牺牲父母。为了完成人生任务,农民可以无条件为家庭奉献。为了增加家庭收入,农民家庭不仅要进行家庭分工,而且会提前谋划。不仅要开源以增加收入,而且要降低任何不必要的支出。

也就是说,在受到儒家传统文化浸润的农村地区,文化改造了农民的利益计算方式和行为模式,造成了农民的理性和超越性。中国儒家传统文化赋予了农民家庭观念、责任本位、规划性和纪律性,正是文化本能使农民脱离了他们的身体本能。他们不只是要个人利益最大化,更非个人身体欲望满足的最大化。他们变得吃苦耐劳,能够忍辱负重,他们通过自己一生的努力来完成自己的文化义务,完成自己的人生任务。

(二)文化边缘区农民的生命态度

与文化核心区不同的文化边缘区,因为缺少强有力的大传统的浸润,个人身体本能就较少受到文化义务的约束,也缺少为未来进行长期规划的意识,不能忍受为了未来回报而进行当下的长期投入,更缺少代际之间的无条件支持。在缺少大传统所赋予强大文化本能的情况下,身体本能变得重要,今朝有酒今朝醉就是正常情况。农民所追求的生活很现实,就是闲暇最大化,而不是虚无缥缈的未来收入最大化,以及必须完成人生任务。

实际上,前面讲的陕南农村,农民行为模式就十分接近文化核心区,滇东南民族地区则接近文化边缘区。正因为处在文化核心区,陕南农民只要具备条件就积极行动起来从市场获利,以实现家庭收入最大化的目标。而处在文化边缘区的滇东南民族地区,即使有市场机会,也不愿意及不善于抓住机会,所以他们仍然生活贫困。

(三)不同文化区域形成的渊源

中国大一统体制决定了儒家文化对中国社会的深刻影响。自秦汉以来,中国疆域逐步扩展,中国文化核心区域也就逐步扩大。

总体来讲,中国大一统体制的主要权力中心大多数时候集中在中原地区,虽然历经天灾人祸,朝代变换,中原地区的区位优势、开发程度以及物产丰富程度,都使其具备成为集权中心的条件。中原地区地势平坦,交通便利,从地形来看,华北平原连贯,少山陵阻隔,且通过洛阳盆地和山西西南部的河东地区可以与关中平原相联通。大片连接的平原不利于地方分裂割据,进而提高了中央凝聚力。 北方中原地区几乎不可能封闭自守,因此成为中国历朝历代中央集权的重点统治地区和文化覆盖地区。

相对来讲,西南地区地处偏远,深山大川,交通不便,且产出有限,较晚才纳入儒家文明的版图,西南地区很少成为中央集权的统治中心和被中国文化强力覆盖,因此,西南地区农民受到儒家文化的影响较小。

大致说来,当前中国文化核心区包括华北、西北、东南、中南地区,西南地区则为中国文化的相对边缘地区。尤其是以鲁豫皖为典型的中原地区,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区 (也可以说是重灾区)。陕南秦岭山区距中原地区很近,人口也大多是从中原进入,与中原地区一直保持密切的商业与文化交换,所以陕南同样属于中国文化核心区,农民行为模式与中原农民没有本质差异。

云南民族地区则是文化边缘地区具有典型性的代表。文化核心区与文化边缘区是长久以来的中国历史发展所造成的。在实行大一统体制两千多年的中国,中央权力大多数时候都集中在中原地区,这些地区因此深受中国儒家传统文化的浸润和影响。相对来讲,云南民族地区,地处边陲,儒家文化影响力正如中央集权对其的影响力一样都有所不足。经过几千年传统文化浸润的中原地区,几乎所有农民的血脉里都有了儒家文化所赋予的 “基因”,而云南等中国传统的边陲地带,农民依然保留了 “自由”的基因。

选自贺雪峰著《乡村的视角》中央党校出版集团大有书局2024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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